【国办发文规范开发区设立 每个县原则上不超1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
【国办发文规范开发区设立 每个县原则上不超1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稳步有序推进开发区设立、扩区和升级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