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意见》聚焦企业内部监督、企业外部监督、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监督制度和能力建设六大领域,在全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细化创新出多项“自选动作”。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四川将加快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的专职化、专业化,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全覆盖,建立企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共同监管。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推进职工民主监督,将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强化外部监管,将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重点,推进职能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推动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我省将从制度入手,依法明确公开内容、机构、载体、时限等,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追责”,除了健全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之外,还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