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各界持续关注。继日前上交所微博披露事件细节后,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又向ST慧球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提出质询。投服中心在发出“四问”的同时,呼吁ST慧球全体股东积极行使权利,让上市公司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并称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适时采取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措施,以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ST慧球“1001项议案”事件引发市场各界持续关注。继日前上交所微博披露事件细节后,8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又向ST慧球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提出质询。在记者获得的投服中心最新声明中,围绕“董事会忠实勤勉的义务和操守何在”等四大疑问,投服中心明确表达了态度。基于ST慧球目前的情况,投服中心在发出“四问”的同时,呼吁ST慧球全体股东积极行使权利,让上市公司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并称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适时采取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措施,以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投服中心在声明中指出,ST慧球的所谓“1001项议案”表明相关董监高严重失职,股东权益因此受到极大损害,并提出四点质询:
首先,质问董事会忠实勤勉的义务和操守何在。投服中心表示,此次泄漏的1001项议案数量创造了我国资本市场之最,且如上交所在监管工作函中所指出的那样,议案内容大多逻辑混乱、前后矛盾、相互重复,此外还包括相当数量的超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或者强加股东义务的议案。
投服中心指出,《公司法》规定,董监高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独立董事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开资料显示,ST慧球董事会现有五位董事,分别为董事董文亮、温利华,独立董事李占国、刘光如、刘士林。为此,投服中心重点向董事长董文亮发问,一连抛出多个问题,包括提交的1001项议案是否依法召开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过程和结果、董事尤其是三名独董的出席情况和表决意见等。
同时,就上述三名独立董事,投服中心亦结合其专业背景发问。如质问法律专业的独董刘光如,如何评价诸多涉嫌违法违规的议案;质问会计专业人士的独董李占国,如何评价ST慧球及十余家子公司同时向多家银行申请巨额授信额度等议案。
投服中心认为,此次事件体现了ST慧球管理层的“多重恶意”。对股东,董事会把持上市公司肆意妄为,严重侵害了广大股东的权利;对上市公司而言,一系列违规行为让公司沦为资本市场反面典型,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对监管而言,公司董事会不断触碰监管底线,漠视和挑衅法律法规。
投服中心的第二问指向监事会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司监事会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据此,投服中心向ST慧球监事会主席、监事发问,包括是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对存在诸多问题的议案提出哪些质询或者建议、是否纠正董事及高管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
其三,董秘履职情况亦遭投服中心质疑。投服中心指出,《公司法》规定,董秘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此次炮制出炉的1001项议案的披露存在多重问题且泄露于网络媒介,投服中心认为,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负责人,ST慧球的董秘严重不称职。
最后,投服中心就ST慧球相关信息如何被泄露发问。此次相关议案和上交所的监管函在股吧、论坛等网络上全文泄露。此前,ST慧球已多次出现信息泄露事件。基于此,投服中心质询ST慧球董事、监事和董秘:信息泄露如何发生、是否存在故意泄露、谁将为此担责?
同时,投服中心还呼吁ST慧球全体股东应积极行权,罢免相关董事、监事,让破坏公司治理的人担责,让上市公司尽快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上来。投服中心称,将持续关注事态进展,适时采取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