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海利尔药业对外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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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吴治邦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主营水溶性肥料生产与销售和农药业务的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尔药业)即将在12月30日进行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从公司发布招股书之日起,外界一直对其提出多方面质疑,包括假农药问题、环保问题等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详细研读后,发现公司在2015年11月27日公布的招股书,关于案件诉讼的问题存在不正确记载的情况,但公司回应称,招股书签署日为2015年9月16日,截至该签署日,本案件尚未判决,因此公司不存在虚假陈述。
2015年版招股书现瑕疵
2015年11月27日,海利尔药业对外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2016年11月30日的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73次会议上,该公司首发获通过。
然而,记者经过详细研读后,发现公司在2015年11月27日公布的招股书关于案件诉讼的问题疑似存在记载不当的情况。
海利尔药业在2015年11月27日版本的招股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中,对涉及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海利尔药业、山东海利尔与巴斯夫欧洲公司的诉讼情况”,公司方面披露称:2014年6月25日,巴斯夫欧洲公司以海利尔药业及山东海利尔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为由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海利尔药业及山东海利尔立即停止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行为,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及含有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赔偿巴斯夫欧洲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对于案件的进展,公告明确指出: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招股书第591页显示,相关各方签署的时间点为2015年9月16日。也就是说,按照公司方面的说法,截至2015年9月16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不过,巴斯夫欧洲公司诉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97号显示,在海利尔药业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法院于2015年6月3日、7月9日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上列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换言之,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上述案件已经在9月1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且双方都已经知晓。那么,公司的招股书里面却声称案件尚未开庭。
公司:招股书签署日案件尚未判决
按照招股书中的内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中介机构、保荐机构都声称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性、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在2015年版招股书里面,出现上述明显的瑕疵,是什么原因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向保荐券商广发证券、海利尔药业发去了采访文件。
海利尔药业方面相关负责人发来的邮件回应表示:2015年11月27日为证监会发布招股书(2015年半年报数据)的日期,并非公司招股书的签署日期;招股书签署日为2015年9月16日(请见招股书591页),截至该签署日,本案件尚未判决,因此公司不存在虚假陈述。对于该案件2015年9月22日的判决情况,公司已在2015年12月报送的招股书中(补充更新三季报)进行了详细披露。
从回复的内容来看,记者提问的问题为:“公司方面为何在招股书里披露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而官方的回应则将该问题换成了“案件尚未判决”,答非所问。记者继续就相关问题追问上述负责人,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仅表示:“公司已经过会。”广发证券公关人士对记者回应表示:“以他们为准,他们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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