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诚志科融,其持有公司33.44%的股份;清华控股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11.76%,清华控股为诚志科融的控股股东,惠生能源将成为诚志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教育部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林梦霞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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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000990)12月22日晚公告称,公司向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123.92亿元。其中97.52亿元用于收购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能源)110978.57万股股份;剩余部分除支付发行费用外,全部用于60万吨/年MTO项目建设。
诚志科融成为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诚志科融,其持有公司33.44%的股份;清华控股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11.76%,清华控股为诚志科融的控股股东,惠生能源将成为诚志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教育部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而上市公司收入规模有望迅速扩大,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清洁能源成公司新产业板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诚志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5.10万元,同比增长424.50%,环比增长132.34%。待定增完成后,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将由交易前的500750.19万元增加至1765383.32万元,增幅达252.55%,主要是拟注入标的资产惠生能源资产总额较大。
诚志科融就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惠生能源五个会计年度(预计为2016~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惠生能源2016年~ 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7127万元、68349万元、76402万元、88230万元及101632万元。
若惠生能源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则诚志科融以其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诚志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清洁能源产业板块,初步实现打造新能源领域主要上市平台的发展战略,显著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竞争实力,使得未来业绩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新能源产业的其他机会,积极配合清华控股的发展布局,依托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通过产业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努力实现公司作为清华控股新能源产业主要平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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