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乐视网公告称,本次重大事项目前已聘请了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筹备相关所需文件,公司目前也在与战略投资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沟通。公司将继续停牌。
以下为公告原文: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资本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停牌前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7)
本次重大事项目前已聘请了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筹备相关所需文件,公司目前也在与战略投资方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沟通。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本次重大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与有关各方一起加快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工作,并且按照《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