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6日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6个月的过渡期安排。同时发布《关于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张晓军介绍,《办法》共43条,主要规定五项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四是突出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