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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转系统日发9监管信息 挂牌公司遭“回头看”

    实习记者 2016-12-16 02:03

    每经编辑 张祎    

    实习记者 张祎

    欲上新三板的企业可能要注意了,若不按相关规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即使顺利挂了牌,也可能无法侥幸躲过监管。

    12月15日,股转系统集中发布9条监管公告,对天信科技(837122)、兆舜科技(833103)、大成科创(835557)、芬尼科技(836716)、臣功制药(833274)等5家公司以及相关联的3家券商和1家律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股转提到的几家挂牌企业都是在挂牌前出现的一些问题。

    其中,天信科技在从申报挂牌前至取得同意挂牌函期间,公司未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借出现金531.385万元,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转系统因此对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联系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方正证券作为天信科技的主办券商,被股转系统认为在核查过程中已经关注到公司存在该资金占用事项,但未及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已知悉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事项,却仍然组织公司进行首次信息披露及后续挂牌工作,从而被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兆舜科技申报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多次向公司借款累计352.4万元,虽经主办券商要求董事长在申报前归还上述款项,但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被股转系统采取了对公司、董事长、董秘做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东莞证券作为兆舜科技的主办券商,在知晓该事项的情况下,未督促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同样被股转系统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

    大成科创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之前,累计向大股东拆入资金2180万元并清偿,却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董事长和信息披露负责人被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

    芬尼科技在挂牌申请审查期间进行股利分配,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在给券商提供的今年2、3、4月度调查表中,也未披露公司存在分红派息事项,股转系统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宗毅在内的9名涉事股东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臣功制药在审期间将银行承兑汇票2146.68万元与母公司进行资金置换,此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也未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披露。股转系统对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股转系统认为,国信证券作为臣功制药的主办券商,对臣功制药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负有责任,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作为臣功制药的推荐挂牌律所,对臣功制药的《法律意见书》未披露关联交易,未能勤勉尽责,均被采取了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实际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股转系统“回头看”并非首次,11月29日,股转系统一次性连续对2家挂牌公司,4家中介机构的出具自律监管措施。其中,两家挂牌公司遭监管原因正是因挂牌前的信息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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