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巨浪增持行为属于财务投资,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浪莎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浪莎股份(600137)14日晚间公告,西藏巨浪在回复交易所问询时表示,在举牌后,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行为属于财务投资,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浪莎股份的实际控制权。西藏巨浪与浪莎股份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一篇
抢食深圳“旧改”蛋糕 云南城投拟1.4亿谋划收购平台
下一篇
成都发布“28条”新政促产业转型 明令严禁期房转让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云台相机激战2026:大疆影石正面对决,手机厂商入场围猎
全线跳水!日经指数瞬间跌超1800点,韩国综指跌超300点,三星电子跌近5%,SK海力士跌超4%丨日韩股市
城市24小时 | 沿海高教洼地,又迎来一所985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