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20日专电(记者周蕊)伴随着冬日供暖季的到来,一些地区的重度雾霾再度袭来,宣称能去除PM2.5的负离子发生器受到市场欢迎。然而,上海市消保委对当地流通领域销售的负离子发生器开展的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这些负离子发生器的功效有限。
本次测试的15件样品均在其销售的网站页面上宣称可净化空气,去除粉尘、PM2.5、烟雾等颗粒物,其中4件样品在网页或外包装上注明了商品的适用面积,分别是3至5平方米、8至12平方米、12平方米、16至24平方米。
测试结果显示,15件样品产生的臭氧浓度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但颗粒物洁净空气量水平远未能达到产品标称水平。试验参照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中“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测试方法,这一推荐性国标适用于多种家用、车用和便携式净化器。结果显示,15件样品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均小于10立方米/小时,适用面积均小于0.7至1.2平方米。
同济大学教授李振海说,负离子广义上是指空气负离子,即带上负电荷的单个气体分子(氧气)或多分子团(包括水汽等)。“一些商家所谓的负离子净化空气中的颗粒物,其原理是通过颗粒物在电晕电场电子轰击或氧负离子电荷迁移作用下带上电荷,带电的颗粒由于库伦力的作用,凝并成大颗粒沉降或被吸附于墙壁、地面、床单、衣物、桌面等室内的裸露表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空气中颗粒物浓度。然而,由于被去除的空气中的灰尘依旧存在于室内,这就存在被重新扬起、形成二次污染的可能。”
李振海建议,消费者应正确认识空气负离子对室内空气中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有限的辅助净化能力,“单纯采用负离子技术的负离子发生器产品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空气净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