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财政部网站刊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底,全国地方已经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347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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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胡健
11月4日,财政部网站刊发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截至9月底,全国地方已经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347亿元,占全年新增限额的96.2%。
经全国人大批准,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00亿元、专项债务4000亿元,比上年增加5800亿元,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用好用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实现经济稳增长、实体经济去杠杆、经济社会事业补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合理支出,加大对特困地区和困难省份支持力度。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今后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更有效率,同时财政支出拨付的速度也会加快。资金投向除了满足公共服务的需要,还会进一步加大铁路等基础设施的支出。
今年地方债的另一个关键点是债务置换。2015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明确,将在三年左右的过渡期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中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
这位负责人表示,自这项工作启动以来,至2016年9月底,全国地方累计完成发行置换债券7.2万亿元。
他说,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政府债务依法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减轻了地方政府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有利于支持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降低了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初步匡算2015-2016年累计为地方节约利息支出6000亿元。
关于风险控制,2016年,经全国人大批准,新增中央政府债务限额1.4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8万亿元。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随着2016年GDP的增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预计到2016年末负债率不会出现大的变化。今后,我国GDP和地方财政收入仍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也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供了根本支撑。
据了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遵循国际通行的黄金法则,依法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开支。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地方政府适度依法举债集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符合代际公平原则,能够有效节省未来年度相关建设开支,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可以将对应的建设资金调剂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他还提到,地方政府用债券资金开展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形成了大量资产,其中有不少属于可变现资产,为今后地方政府偿还到期债务提供了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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