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新办就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其中,有记者提问:“有传言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请问如何评价其影响?”。对此,外管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回应说,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张寿林
每经实习记者 张寿林
10月21日,国新办就2016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其中,有记者提问:“有传言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请问如何评价其影响?”。
对此,外管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回应说,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事实上,各种关于“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购汇限制”的传言是对媒体报道的断章取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对此有关的报道最早为《证券时报》的《QDII2启动在即 首批六城市试点门槛100万》。但该报道是针对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而说的,并且对于是否因此取消投资者5万美元购会限制未有提及,更未有“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的说法。
也就是说,关于“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传言,很大程度上是对上述报道断章取义并由此主观臆断的结果。
据《证券时报》2015年5月27日报道,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将发布,首批试点QDII2的城市共有六个,分别为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温州。
而且这6个试点城市中,并非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该报道称,“居住在试点城市年满18岁的境内个人,只要个人金融净资产最近3个月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通过境外投资和风险能力测试、无重大不良记录且没有经司法裁决未偿还债务者,可以申请QDII2。”
该报道进一步表示,100万人民币的准入门槛是金融净资产概念,也即投资人在所有金融机构中的资产与其在所有金融机构中的负债之间的差额,且投资人负有举证义务。参与试点筹备人士表示,投资者需要每隔三个月更新一次本人的净资产记录。
事实上,在2013年便有媒体报道前海、温州等地上报QDII2试点方案。
《上海证券报》在2013年1月末的一份报道中提到,据了解,前海在提交的方案中建议,创新开设允许境内居民直接投资港股市场的“专项QDII”,允许注册在前海、具有QDII资格及额度的机构投资者,将已经批复但未得到有效利用的QDII投资额度进行盘活,将剩余额度租用给合资格的个人投资者使用。方案还建议监管层尽快明确个人投资者的申请资质条件,并在业务制度、流程、技术系统方面做好准备。
这份报道提到,是将QDII额度租用给合格投资者。也并非近期的传言中所说的“6个试点城市取消了5万美元的购汇限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现,2016年3月28日发布的粤府函〔2016〕8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到,允许广东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为区内个人投资者投资香港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提供服务。共同向国家争取降低香港保险机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等。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是广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省金融办。但具体在未来实施QDII2中是否会对个人投资者取消5万美元购汇的限制,目前并未有公开的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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