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10月11日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剧。全国老龄办日前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截至2015年,全国城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达18.3%,总数约为4063万人。除了这部分老年人,58.7%的城乡老人认为住房存在不适老的问题,在农村老人中这一比例高达63.2%。
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产业白皮书》也显示,至2015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空巢独居的老人则接近1亿。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近日表示,中国现在处在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预计到“十三五”期末,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54亿。而全国老龄办预计,到2050年左右,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养老已成为我国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现行的“9073”养老模式已经和社会需求无法匹配,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的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在当前鲜有对家庭养老提供相应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机构养老的缺乏和社区养老配套的不足已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状态。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养老产业的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将健康中国列入章节,而规模庞大的老龄化社会必将不断产生养老、医疗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
从最近国家关于养老问题的思路来看,市场服务将是支撑起我国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这无疑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和舞台。为了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继续开展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自2013年12月启动开展第一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共有1100多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公建(办)民营。
不可否认,老龄化大潮正在袭来,单靠国家和集体建立的养老院模式,已显得势单力薄;而养老需求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今后很长时间内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的卖方市场。对于各地而言,养老服务是未来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系统工程,这不仅仅是要增加相关的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培育和完善养老服务相关的人才、教育、金融保险等软环境。而迎接挑战,做好养老,各地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力量,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各地应该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呢?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要推动地方养老产业整合提质。就现阶段的情况来看,市场中的养老机构产品并未能真正抓住需求的痛点。无论是公办养老院还是民办养老院,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供需错位的问题。
二要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产业模式。长期以来,投入高、回报期长成为限制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原因。相较于老年公寓,医疗中心的盈利能力能够更好的缩短机构的投资回报期,因此,将二者有效结合,借医疗收入支撑养老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当前医养结合的一种重要选择。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十三五”时期,民政部将加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大力提倡医养融合;继续提高对老年人补贴政策覆盖,使老年人有一定经济能力入住养老机构,以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三要因地制宜,整合城市闲置资源推动新型养老消费。盘活城市闲置资源,培育和促进新型消费业态的发展,有利于拉动内需,促进城市发展。
四要避免城市养老机构布局与老龄人口空间分布相矛盾。在城市中,城区老龄人口往往比较集中,而专业养老机构受到占地限制,更多位于郊区。由此导致养老需求与养老服务在分布上出现结构性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未来城市养老应增加中小规模、毗邻社区(或社区内)机构的比重。
作者为《中国经济时报》社评理论部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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