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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

    银监会网站 2016-09-02 16:36

    9月2日,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引领银行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

    每经编辑 姚茂敦

    9月2日,银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引领银行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情况。

    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着力打造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际社会产生了良好影响。

    一是率先构建绿色信贷制度框架。2007年以来,银监会陆续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相关政策在国际上均是首创。目前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

    二是牵头建立绿色信贷国际交流合作机制。2012年,银监会联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召开了首届“绿色信贷论坛”。在银监会的倡导下,成立了“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SBN)”,银监会成为跨国工作组常任主席。此后,银监会联合国际金融公司,开发了绿色信贷互联网交流平台,积极推动各国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工作方面的交流互动。目前,工作组成员包括12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分别为中国、巴西、孟加拉、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老挝、蒙古、尼日利亚、秘鲁、菲律宾、泰国和越南。2013-2015年,跨国工作组分别在日本、尼日利亚、秘鲁召开了第二、第三、第四届绿色信贷年会。

    三是率先建立全面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3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每半年组织国内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工作。现行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主要统计以下四方面内容:银行涉及落后产能、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情况(现行绿色信贷统计数据口径为支持节能、环保、生态领域项目及服务贷款与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端贷款的合计。其中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主要是支持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项目及绿色交通运输项目等12类贷款);绿色信贷的资产质量情况;在国际上率先系统性测算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能力,包括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水等7项指标。此外,银监会指导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统计软件,进一步提高绿色信贷统计的效率和准确性,引领国际绿色信贷统计的发展方向。

    四是率先实施综合考核评价。2014年,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组织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目前,银监会正在指导银行业协会制定绿色银行评价制度,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做好环境风险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例如,兴业银行推出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个人低碳金融服务三大类绿色金融业务,形成包括10项通用产品、7大特色产品、5类融资模式及7种解决方案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浦发银行推出《绿创未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形成了覆盖低碳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涉及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环保金融、低碳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等方面。同时,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业务,扩大绿色信贷融资来源。2015年以来,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等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了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分项目看,绿色交通运输项目贷款余额26542.7亿元,占同期全部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的47.6%;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贷款余额14686.39亿元,占比26.4%;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余额4040.1亿元,占比7.3%;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贷款余额2901.4亿元,占比5.2%;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贷款余额2150.4亿元,占比3.9%;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贷款余额1436.5亿元,占比2.6%;农村及城市水项目贷款余额1353.5亿元,占比2.4%;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贷款余额1060.4亿元,占比1.9%;节能环保服务贷款余额613.1亿元,占比1.1%;绿色农业项目贷款余额376.4亿元,占比0.7%,绿色林业项目贷款333.9亿元,占比0.6%。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环境效益显著。按其贷款支持资金比例,预计可年节约标准煤1.87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35亿吨(相当于北京7万辆出租车停驶298年或相当于三峡水电站发电7.4年形成的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减排化学需氧量397.73万吨、氨氮43.45万吨、二氧化硫399.65万吨、氮氧化物200.60万吨,节水6.23亿吨。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资产质量较好。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不良贷款余额为226.25亿元,不良率为0.41%,低于同期各项贷款不良率1.35个百分点。

    银监会及中国银行业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了许多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关注。近年来,越南、肯尼亚、蒙古、印度尼西亚、俄罗斯等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先后来中国学习交流绿色信贷工作。银监会应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及相关国家邀请,赴世界银行、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蒙古、日本、孟加拉国、莫桑比克、尼日利亚、南非、秘鲁、巴西等地介绍中国的绿色信贷经验和做法。在中国的影响和带动下,孟加拉国、越南、蒙古、印度尼西亚、秘鲁等国的银行业监管部门或银行业协会先后制定了本国的绿色信贷制度,指导本国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下一步,银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积极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支持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银行绿色评价机制的建立,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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