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许自然 赵笛
◎每经记者 许自然 赵笛
据爆料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展示的多份盖有公章的珑达系公司——珑达嘉洲及其关联方大连乾元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元达),对天宝股份开具发票及收据的相关文件显示,珑达系公司2011~2013年合计向天宝股份开具了3.79亿元工程款发票,而珑达系公司实收金额仅为1.82亿元。
珑达系称开了3.79亿发票
据爆料方提供的一份盖有珑达嘉洲及其关联方乾元达公章的《给付天宝工程款发票明细》显示,2011年8月23日~ 2013年6月14日,珑达嘉洲和乾元达共计向天宝股份开具47张、合计3.79亿元的工程款发票。
根据《给付天宝工程款发票明细》内容显示,2011年,珑达嘉洲共向天宝股份开具2张工程款发票,时间分别为8月23日和8月30日,金额分别为3800万元及4600万元,合计8400万元。上述2张工程款发票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号码分别为20064896和20108611。《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登录大连地税局网站,通过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开具金额等信息随机查询数张发票,证明发票真实有效。
随后的2012年和2013年,珑达嘉洲和乾元达再度向天宝股份开具了4000万元和2.55亿元发票。其中,2013年6月14日,珑达嘉洲和乾元达一口气向天宝股份开出高达9张工程款发票,金额合计为3254万元,这是《给付天宝工程款发票明细》记录的最后一项内容。此后,珑达嘉洲和乾元达公司并未再向天宝股份开立新的工程款发票。
据珑达系两家公司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说明显示,珑达系两家公司合计向天宝股份开具了约3.79亿元的发票。
实际给付款仅1.82亿元
既然开出了3.79亿元的发票,理应收到数额相同的款项。但珑达方面人士表示,珑达系公司合计收到天宝股份支付的工程款仅1.82亿元。
据爆料方提供的一份盖有公章的收天宝股份拨付工程款明细表显示,珑达嘉洲实收金额为1.20亿元,关联方乾元达实收金额为6139万元,合计约1.82亿元。具体收款方式为转支、同城转、转账等方式,多为锦州银行收。
具体来看,珑达嘉洲2011年8月11日~2013年12月16日,共收到天宝股份支付的工程款项23笔,其中,单笔收款最大金额为1500万元。而乾元达公司2013年1月31日~12月16日,共计收到天宝股份支付的工程款项11笔,其中,金额最大的单笔款项为1000万元。
对于珑达系公司仅收到约1.8亿元工程款的说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宝股份,天宝股份董秘孙立涛向记者确认了天宝股份曾向珑达方面支付约1.8亿元工程款。不过,对于珑达方面给公司开出3亿多元发票一事,孙立涛表示需要向财务核实,他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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