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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最严的地方交规即将出炉 再干这件事或被罚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7-26 10:49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说明解读,并听取审议意见报告。这意味着被业内称为目前国内最严的地方道交条例即将正式出炉。

    每经编辑 吴凡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地方重点立法项目终于传来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获悉: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说明解读,并听取审议意见报告。

    这意味着被业内称为目前国内最严的地方道交条例即将正式出炉。

    “买卖分”将最高罚款两万元

    据上海当地媒体披露,7月25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并解读,听取审议意见报告。

    就具体内容而言,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78条,其中,增加了交通规划与设施、停车管理和综合管理三章。相比原条例,此次修订新增或修改的条款内容达66条,规定显得更加细致。

    以经常被张贴在电线杆上的“买分卖分”小广告为例,此次《条例》就增加了对违反交通违法记分管理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条例》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具体处罚为:

    违反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介绍替代记分,处罚金额最高达到2万元,目前在国内可能是最高的。”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赵坚教授认为。

    另据记者进一步查询获悉,一些处罚更多的都在千元以内,比如福建省内要求,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除了上述违法行为意外,《条例》还对外环禁止鸣喇叭、“车辆长期真正占用道路泊车”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明文规定。

    比如,禁止在上海市内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和路段鸣喇叭;对车辆超载、未系安全带、机动车长期占用车道,逾期未移除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四种情形纳入信用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修订后的《条例》中,“信用手段”也被将被调动起来。据披露: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实施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有前述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事实上,为了解决上海道路交通管理上存在的顽疾,上海一直在寻找解决问题的良药。

    在6月19日出台的,被认为是“史上最严的拍牌规定”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就对购牌者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具体来说,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都没有拍牌资格。此举也被认为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已于今年6月底开始实施的2016上海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要求,将保险费与交通违法挂钩。据了解,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生,就会使下一年保费上涨5%或10%,而无违章行为的“好司机”则会得到商业险打9折的奖励。

    严格执行成关键

    对于上述修订的《条例》,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靖即表示,《条例》修订立足于超大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针对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上海本市道路交通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前,面对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这样的“顽疾”,上海警方决定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上海市自今年3月下旬以来就开始对上海道路交通违法行进行大整治。据上海相关部门统计:

    6月以来,上海全市日均道路交通类110报警比4月减少11.3%,其中拥堵类报警减少超过20%。上海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40.9%。

    而在4月25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也曾在大整治期间走访调研时表示,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工作,须尽快完善法律支撑,加快修订《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更好地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提供强大的法律依据。

    据悉,《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于1997年实施后,又先后于1999年、2000年和2001年作过三次修订。 

    另据《新民晚报》称,截至2015年底,上海机动车实际保有量达430多万辆,各类非机动车总量突破1600万辆,注册机动车驾驶员650多万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达100万起以上。

    赵坚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条例》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关键在于怎么去正确的落实,“要根据特大城市的特点,更多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绿色交通理念”赵坚讲到,“同时要解决好私人汽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绿色交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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