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达对管理层的肯定以及对各方的善意,宝能还采用了多个明显偏褒义的词汇来行文,这是与此前公开信息的最大不同。
每经编辑 黄博文 宋思艰
今日(7月7日)午间,万科A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其实控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A股股票5.48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27.59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万科A的公告中,宝能用了长达1000多字的篇幅向万科管理层温情喊话,一些字眼充满善意的动词、形容词,如相信、尊重、认可和真诚等词汇充溢全篇。
为何宝能选择在此时进行温情喊话?宝能的温情喊话中表达了何种愿望和诉求?
宝能连续两日买入 已浮亏3292万元
今日午间,万科A发布了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称:
2015年12月9日~2016年7月6日,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万科A股股票5.49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9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份275.98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即7月7日、8日和9日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得买卖万科A股。
在之前两日宝能大手笔买入后,万科A今天收于18.82元,跌幅4.65%,虽然避免了再次跌停的局面,但公告中明确表示,宝能7月5日、6日买入万科A的价格区间是在19.24元~19.79元之间,买入数量为7839.23万股。按买入下限价格19.24元计算,耗资15.08亿元。而按照今日收盘价计算,宝能两日买入的股份市值为14.75亿元,浮亏3292.48万元。
宝能:做万科长期战略财务投资人
在上述背景下,万科A权益变动报告书出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宝能在公告中着重说明了三大问题:
第一,对宝能与万科关系的定位:宝能称,期待在万科价值不断提升过程中分享较为丰厚的投资回报,真诚希望万科发展越来越好,做万科长期的战略财务投资人;
第二,增减仓动向:宝能称,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
第三,对于现任董事、监事的态度:宝能称,上市公司董事会于7月1日就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决定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宝能不排除继续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就董事、监事调整事宜提出相关提案的可能。
各方普遍注意到,宝能在今天的公告中,特别对万科管理层进行了高调而温情的喊话。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对公告中的一些关键词进行了统计,注意到“管理层”一词出现8次,甚至宝能还主动表示万科合伙人计划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宝能称:
认可目前公司管理层在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表现和业绩,也相信公司全体员工能够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营好万科。事实上,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已经持有一定比例的万科股票,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在万科拥有巨大实质权益和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信万科的管理层会与全体股东一起努力,共同维护万科的品牌、维护万科的稳定。
为了表达对管理层的肯定以及对各方的善意,宝能还采用了多个明显偏褒义的词汇来行文,这是与此前公开信息的最大不同。
比如,宝能将“相信”一词用了5次,称相信全体员工能在管理层带领下经营好万科;相信参加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忠实、勤勉的公司重要管理层人员不会因为前期提案产生不稳定。
“相信”还不够,还有“认可”。宝能称,认可万科的品牌与管理,认可目前公司管理层的表现和业绩。
如果说“相信”和“认可”都还带有“大股东”的味道,那么,宝能还将“尊重”一词也说了两遍,同时将喊话范围延伸至万科管理层以外的对象。宝能称:将充分尊重各方股东、公司管理层在解决方案中的意见,切实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不排斥各种可供选择的合理建议,抱着最大的善意和开放的态度。
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粗略统计,在万科A的公告中,宝能“相信”一词说了5次,“尊重”、“认可”和“真诚”各提到2次,同时还采用了“看好”、“认同”等词汇。
分析师:万科主战场或转到股东大会
在万科A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宝能明确表示:不排除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联讯证券分析师陈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宝能8日、9日不能增持,但他认为影响也不大,因为万科A股已稳定,大概率不会出现剧烈跌幅。
“宝能25%的持股已经比较大,一旦增持到30%就会有很多麻烦;万科主战场不再是二级市场,而是股东大会,宝能或将以大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或者提符合自己战略意图的提案。”陈勇表示。
记者同时注意到,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日下午消息称,万科工会在7月5日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中明确表示:
请求判令5名钜盛华、前海人寿、南方资本、泰信基金和西部利得等5名被告持有万科A股股票达到5%时及其后续继续增持万科A股股票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请求判令上述5名被告在改正违法行为之前,不得对其违法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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