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再次指责万科已经成为被内部人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违背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治理要求,不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和万科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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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实习记者 黄博文
6月26日下午,万科A(000002,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向公司发出的“关于提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在议案中提议:罢免现任万科董事长王石、现任万科总裁郁亮等10人的董事职务。议案认为,王石作为董事长没有充分关注重组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合理性,没有充分关注重组是否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没有对异议董事提出的意见予以必要的重视和考虑,没有对独立董事提出回避的合法性予以必要的重视和考虑,行为严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义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引发了资本市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不安,给股东带来巨大的困扰。
公告再次指责万科已经成为被内部人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违背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治理要求,不利于维护股东利益和万科长期发展。
公告还指出,公司2014年推出的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没有向投资者详尽披露,万科成为内部人控制的公司;王石2011年到2014年担任董事期间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却获取巨额报酬,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将提请股东大会罢免王石的董事职务。
除了王石之外,郁亮、乔世波、王文金、孙建一、魏斌、陈鹰、华生、罗君美、张利平等董事会成员都在提请罢免序列。
万科公告称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请求。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根据万科的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成员组成,而现任万科董事会10位董事的任期都是从2014年3月开始的,直到2017年3月才结束。
钜盛华和前海人寿此次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万科管理层,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92、93条规定,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属于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按照宝能的投票权加上华润的支持,还需争取10%的投票支持,就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进而改组董事会,让万科管理层彻底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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