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
《意见》强调,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引领消费,创造新需求,树立自主品牌消费信心,满足人们更高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利于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更加和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企业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比较突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之以恒,攻坚克难。一要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策法规环境;二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做大做强品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三要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扩大自主品牌消费,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意见》围绕主要任务,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落地的原则,提出了三项重大工程。一是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围绕品牌影响因素,从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等方面,着力打牢品牌发展基础,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创造条件。二是供给结构升级工程,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从一、二、三产业着手,通过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提高生活服务品质等举措,推动供给结构升级。三是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充分发挥品牌影响力,通过努力提振消费信心、宣传展示自主品牌、推动农村消费升级、持续扩大城镇消费等行动,扩大自主品牌产品消费,适应引领消费结构升级。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