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近日公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将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诚信“红黑榜”,实施“市民诚信卡”制度,进一步激励守信、惩戒失信。《规划》提出,“市民诚信卡”制度,在借用公共图书、便民自行车、运用场所设施、公交出行、获得社会救助等方面享受更加便利的优惠。
新华社福州6月14日专电(记者郭圻)福州市政府近日公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将完善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诚信“红黑榜”,实施“市民诚信卡”制度,进一步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规划》提出,在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建立公务员信用记录,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方面,一些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行为将记入法人失信内容,并与主要责任人的个人信用关联;将建立互联网失信黑名单制度,把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网络行为;在自然人信用建设方面,将推广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规划》提出,福州将实施“市民诚信卡”制度,使守信的市民以及各类先进模范和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的市民,在借用公共图书、便民自行车、运用场所设施、公交出行、获得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等方面享受更加便利的优惠。
此外,福州还将建立诚信“红黑榜”信息联合发布机制。“黑榜”着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市场监督处置、住建领域违规名单、交通违法违规处理、环境违法企业名单等六类失信信息,“红榜”着重表彰文明单位、道德典范、行业荣誉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