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辛夷
◎每经记者 王辛夷
2015年以来,债券市场出现债券违约的企业20余家,占比0.48%,每210个发行人中,有一家违约。虽然违约的规模在全部债券中占比并不大,但投资者仍值得警惕。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级别已现泡沫的情况下,本应以信用资质定价的融资市场失去辨识依据,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进而影响整个实体经济的融资效率,并有诱发系统性风险的潜在可能。
目前,我国评级行业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会造成怎样的结果?又该如何改变现状?针对这些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对鲁政委进行了独家专访。
●评级泡沫愈演愈烈
NBD:当前,我国评级行业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鲁政委:首先是信用级别存在泡沫,而且这种泡沫有愈演愈烈之势。信用级别是根据一定的评级标准来授予的,等级分布是评级标准的直观反映。我国债券市场评级结果分布以AA级别为中枢,呈现出“一头大一头小”的分布特征,高等级企业占比明显偏高,AA-级以上等级的企业占比高达97.13%,而低等级企业比例很低。
对比来看,美国等发达债券市场投资级以BBB为中枢,投机级以B为中枢,高级别的企业债分布比例非常低。日本市场的级别分布范围小于美国,但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占比也较低,AA-级以上的企业占比不超过20%。
过去五年,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虚高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改观。AAA、AA+、AA发债主体占比在2010年基础上大幅上升,AA-以下主体占比则小幅下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债券市场等级分布继续向高等级集中,已经与行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相背离。
NBD:这会带来什么问题?
鲁政委:信用级别区分度不足,不利于识别和判断风险。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主要是优质企业,但级别过度向高等级集中,这明显不合理。而且随着获得高评级的企业越来越多,导致同一级别里的企业信用水平差异很大,甚至可以区分出三四档的差异。
比如,中石油集团和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的评级同为AAA级,但前者资产40340.98亿元、利润总额3117.82亿元、资产负债率40.55%;后者资产380.68亿元、亏损总额为5.96亿元、资产负债率60.37%,两家企业信用风险差别极大,可都是AAA级,这就使得评级没有区分度。
还有房地产企业,内地评级机构对于万科、恒大、保利三家企业均给予AAA级别,但这三家机构在香港发债时,对应的信用级别是不一样的。在等级区分度不足的背景下,企业债券发行定价环节难以形成差异化的市场利率,信用评级机构在风险识别和价格发现方面的作用就不能有效发挥。
NBD:国际评级机构享有很高的信誉,为何中国的评级行业发展相对困难?
鲁政委:国际评级机构通常经过上百年发展,不断积累自身技术优势和服务能力,最终成为国际债券市场主要参与机构。而我国不同,我国的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是由政策推动的,政府部门要求债券发行必须要有评级,对多数机构或产品的投资也规定了可投资的最低级别限制,并对评级机构业务资格进行准入,这实际上是行政性确定评级机构的垄断地位及市场信誉。
在债券发行和投资的强制评级制度下,信用评级仅仅是一个必要的符号。在行业整体业务规模有保障的情况下,通过级别竞争来抢占市场份额是评级机构短期内的首要目标。尤其是新进的评级机构,因为公信力相对较差,损失声誉的成本更低,更愿意通过给出较高的级别去抢占市场份额,这就导致市场上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引发整个评级行业陷入级别竞争的恶性循环。
另外一点,是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发生的比较少,缺少债券违约数据,这使得市场上缺少对评级质量长远客观评价的依据。同时,以评级质量为导向的市场化评价机制以及相匹配的准入、退出机制的缺位,导致了评级机构因不良竞争承担的违规成本过低,这也让评级机构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抢夺市场份额开展激烈的级别竞争,从而导致级别的大幅上调,等级虚高现象严重。
●评级机构应承担“看门人”角色
NBD: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考虑,对于评级行业的发展,您有何建议?
鲁政委:实际上评级行业是服务业,评级机构干得好不好、评得准不准,最终要由投资者评判。当前,随着债券违约事件的不断出现,投资者对于研判信用风险的真实需求日渐凸显,可以考虑去除监管机构对公募发债的强制评级要求,建立市场驱动而非监管强制的评级结果使用制度安排,倒逼评级机构提高评级质量,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让评级机构不再继续扮演资本市场的“老好人”,成为真正承担债券市场“看门人”的角色。
NBD:去除强制评级要求,会不会有负面效应?
鲁政委:现有发行和投资环节强制评级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评级机构合理化揭示信用风险的动力,据此形成的评级结果很难真正发挥服务投资者的作用。
从国外经验来看,完全去除债券发行和投资的评级要求不等于评级机构丧失市场空间,反而会促使评级机构凭借自身评级结果的质量在债券定价等环节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评级机构的优胜劣汰。
短期内,可以取消保险资金、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可投资债券的直接级别限制等。未来,可以逐步取消评级结果作为债券发行要件的要求,通过政策层面的合理安排和良性引导将风险研判的功能归还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自主运用内外部评级来进行风险研判。
NBD:您对评级机构有哪些建议?
鲁政委:打铁还需自身硬。评级机构应该巩固自身业务实力,依靠重技术、重声誉、重合规来取得市场的认可。
首先要不断完善评级技术体系。注重数据积累和数据库建设,形成具有自身特色、覆盖众多领域的数据体系。应把握当前债券市场违约风险事件逐渐显露所带来的机遇,完善评级技术体系和信用评级质量检验方法。加强对风险事件的跟踪,及时准确地向市场传达风险信息。还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完善业务守则、职业规范,加强评级人员执业道德教育。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奖惩机制,维护评级队伍的稳定性。
其次,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评级机构须按照监管要求,严格落实有关利益冲突防范管理的规定,建立明确的评级业务流程、信息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监督体系等评级业务管理制度。细化并执行有关评级人员业务隔离、业务回避等内部防火墙的监管要求,确保评级业务的独立性与合规性。
此外,评级机构还应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并全面地向监管部门及市场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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