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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难挡卖家涨价 合肥326名业主“高兴”当被告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5-20 00:51

    作为中部城市的安徽合肥,从未想到会因为房价的快速上涨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根据合肥中院对外公布的数据,今年以来,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被告皆为业主,起因则是这些业主涉嫌违约加价。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查道坤    

    ◎每经记者 查道坤

    作为中部城市的安徽合肥,从未想到会因为房价的快速上涨,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据国家统计局5月18日公布的“4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合肥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均领涨全国。而在此前,合肥二手房在3月时涨幅也位居全国第一。

    二手房价格的快速上涨,也让此前卖房的房主坐不住了,纷纷开始在执行合约的过程中选择加价,由此带来的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案件随之增加。

    根据合肥中院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被告的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房主。

    被起诉违约反高兴

    在合肥市机关单位工作的孙月,最近非常郁闷,原因是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却因为这套房子,自己将走向法院的原告座位席。

    据孙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她今年1月在合肥的滨湖区购买了一套122平方米的二手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在9100元,刚开始买卖双方并无意见,并且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银行贷款的问题,资金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下来,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拿到房子,只是付了首付。”

    然而,让孙月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在4月初应该拿的房,3月15日时却被房主突然告知要在总房款的基础上加价30万元才能卖房,“我多次和房主强调,我们双方是签订了合同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这种加价是违反合同。”孙月说。

    虽然孙月再三强调,但是房主却拒绝交房给孙月,除非她答应加价30万元。孙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前后和房主沟通了将近10次,但是房主坚定了要加价30万元才肯交房,万般无奈之下,我才将房主诉讼至法院。”

    不过,有意思的是,对于孙月的行为,房主还异常高兴,因为在房主看来经过法院审判,顶多是赔偿孙月的违约金,“房主之所以愿意赔偿违约金,是因为合肥近段时间二手房价格疯涨,涨价的金额远远比赔偿的违约金要多得多,所以房主乐意购房者去法院起诉。”合肥房地产行业资深人士张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据报道,合肥当地一名房产经纪人小韩表示:“前两天我的一个客户就遭到房主违约,原定90万元成交,结果房主涨价到110万元,付了约6万元的违约金,最后房主还赚了14万元。”

    地产业内人士表示,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购房者可以多交定金,加大房主违约成本,一方面可以尽快过户。

    正如上述所说,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以合肥滨湖区为例,目前新房的价格已经卖到约15000元/平方米,但是位置好的二手房价格已经超过20000元/平方米,与1月价格相比已翻了一番。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月、3月、4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合肥在其中的环比涨幅分别为6.3%,9.3%,6.8%,均列全国第一。

    建议买家申请更多赔偿

    通过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合肥二手房价格已经连续三个月位居全国涨幅第一,可谓相当惊人。

    对此,张斌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连续三个月涨幅位居全国前列,并且合肥滨湖和政务新区的二手房价格平均涨幅都在50%以上,最高涨幅已经超过100%,由此可见房主宁可违约也要加价卖房的原因。”

    根据合肥中院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10日,合肥市区五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激增至326件,同比增长243.2%,被告的无一例外的全都是房主。

    对此,合肥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各有不同,且诉讼请求多种多样,从案件实际审理情况看,买方诉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绝大多数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定金”,但还没有进入支付首付款、办理按揭等实质性履行阶段。卖方抗辩除提出房价上涨过大,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等理由外,往往还以房屋存在抵押、按揭或共有权人未签字(如夫妻中的一方未签字)等为由不愿继续履行合同。

    据中安在线报道,合肥中院研究分析认为:房价上涨有着多方面的因素,既反映了合肥近年来发展的成果,也体现了社会对合肥发展前景的看好。但二手房买卖恶意违约大量出现也会造成一系列不利后果,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诚信的建设,出卖人因房价上涨而毁约的行为,对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也有着极大的损害。

    不过,在律师孙皓看来,购房者除了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违约金之外,还应该争取更多的赔偿,他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比如之前的价格是100万,现在市场价格涨到了150万,那么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赔偿违约金之外,也可以申请赔偿这期间因为房价上涨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历年二手房市场大规模违约事件对比

    ●合肥违约激增

    发生时间:2016年

    原因:合肥二手房市场连续3个月环比涨幅全国第一。

    数据:今年以来,截至4月10日,合肥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同比增长243.2%,被告无一例外全是房主。

    ●深圳史无前例违约潮

    发生时间:2015年

    原因:自2015年深圳楼市新政实施后,深圳房价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疯涨。

    数据:据广州日报报道,当年6月时,深圳中院进入诉讼阶段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超2000起,而深圳各区法院涉及二手房纠纷的案件,则数量已超过了6000宗。

    ●北京买家违约潮

    发生时间:2010年

    原因:因调控政策出台看跌楼市和首付提高。

    数据:在北京,违约协议中客户违约的比例一度达到70%,这一数据与此前的情况恰恰相反。

    资料来源:综合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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