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议。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的这个涉华决议,并非立法性决议,因而欧盟是否最终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有转圜空间。
◎张敬伟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的这个涉华决议,并非立法性决议,因而欧盟是否最终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还有转圜空间。
中国加入WTO,中欧曾有共识。按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以不以中国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即“替代国”做法。该条款的适用期限是15年,将在2016年12月11日失效。
“替代国”做法,让中国深受其害。因为欧盟选择的“替代国”,要么是新兴市场,要么是制造业小国,和中国制造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这些“替代国”的商品,质量较之中国产品差,价格则比中国产品高。中国输出欧盟商品价格,以这些“替代国”为标准,导致中国商品价格看上去像倾销。这种极不合理的规则设定,却在WTO框架下设定15年的期限。而在中国入世的15年间,来自美国、欧洲的诉案和“双反”等贸易战接踵而来,甚至印度、墨西哥等新兴市场也加入了对华贸易战。
尤其欧盟,从钢铁到光伏,对华商品“双反”一直未有停歇。据统计,当前欧盟73起反倾销案中的56起涉及中国产品,包括钢铁、机械、化工和陶瓷等。
事实上,每次“双反”,欧盟内部也有不同声音。譬如在2013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时,彼时德国副总理称这是“严重的错误”;英国BBC援引一些欧洲制造商的说法是“危险的贸易保护主义”;即便是旁观者清的《华尔街日报》也认为,欧洲对华光伏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并不能让欧洲光伏产业获得更多的市场生机。
欧盟是个庞杂的国家集团,欧盟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甚至还未形成统一的货币市场(存在着欧元区与非欧元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就是在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缺乏有效的财政金融约束政策、而各成员国又追求同等的市场和福利待遇造成的。因而,相比美国受制于劳工集团、院外活动集团以及国会的掣肘而发动贸易战,欧盟的情况更为复杂,各成员国就贸易壁垒更难达成共识。
因而,欧洲式贸易壁垒或者说贸易保护主义,未必是各成员国的共识。尤其在对华贸易战上,有时并非中国的欧洲主要贸易伙伴所为,更多时候是欧盟小国基于本国利益而在欧盟内部发起。
在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方面,欧盟内部虽然存在不同声音,但对于中国这个全球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却有着利益基础一致的焦虑与矛盾。
首先,和中国这个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打交道,欧盟尝到了利用第三方市场经济作为“替代国”和中国进行贸易的好处。因而,欧盟希望继续维持对华贸易的法定特权,不希望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其次,欧盟内部尚未走出主权债务危机的阴霾,负利率政策的刺激效果也充满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欧盟各成员国内部存在着一股贸易保护主义的思潮,希望通过贸易壁垒的方式,保护欧盟各国的利益。这一利己倾向也使欧洲议会不希望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其三,中欧每天的双边贸易额超过10亿欧元,出口中国的商品是欧盟商业大佬获得利润的主要来源。数据显示,仅2011年,欧盟对华出口就给欧盟创造了近300万个就业岗位。相比对华贸易战获得的利益,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更有利于欧盟。
当前,有观点认为,全球经济已进入新平庸时代,贸易战、货币战有所抬头。主要经济体之间若陷入贸易保护主义,全球经济复苏的愿景将会更加渺茫。因而,无论美国、欧盟还是中国,贸易保护主义都是不可持续的,而是一把伤人又害己的双刃剑。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和欧盟之间的贸易之争,可以通过谈判协商和正常博弈的方式进行。比如,欧盟在WTO规则下兑现对华承诺,或者在2016年12月11日之前,达成符合中欧双边利益的折衷方案。对中国而言,则须重视欧盟的以下关切--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国企改革、企业会计准则、破产监管和财产保全及市场汇率等等。总之,中欧总有互利双赢的解决办法,而不是施以粗暴的贸易保护主义。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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