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后,一条“河北草原天路收费人均50元”的消息刷爆朋友圈。据河北省旅游局官网消息,2015年5月,张北县与北京宏美龙脊就张家口“草原天路”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然而,记者发现,在与张北县达成上述协议时,北京宏美龙脊成立仅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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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张雯
“五一”小长假后,一条“河北草原天路收费人均50元”的消息刷爆朋友圈。
“‘天路’收费是政府的事情,我们不负责也不清楚。”5月9日,草原天路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靖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我们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经营方面,允许将来我们可以做特许经营。”
“天路”收费背后,还走了一条从PPP模式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曲折之路。据河北省旅游局官网消息,2015年5月,张北县与北京宏美龙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宏美龙脊)就张家口“草原天路”综合开发项目签署了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此项合作以PPP模式开展。另据河北省政府网站2015年6月8日信息,“天路”合作开发方已经投入1亿元,规划建设停车场、垃圾箱等设施。
然而,记者发现,在与张北县达成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之时,北京宏美龙脊成立仅3个月。
成立3个月获开发资格
北京工商局相关信息披露,北京宏美龙脊成立于2015年2月1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易玲华,参股方包括北京圣佳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河北蓝鲸投资有限公司。
而在2015年1月8日,北京圣佳山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人代表同样是易玲华,注册资本也同样为5000万元。
据河北省政府网站信息,2014年11月,张家口市政府正式与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龙脊)签订了《张家口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张家口市草原天路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在此之后,由桂林龙脊与张家口的企业组建北京宏美龙脊,与张北县签订合作协议,沿用张北县草原天路旅游开发公司的名称,开始对草原天路进行注资和开发、管理。
虽然北京宏美龙脊股权结构并未体现与桂林龙脊的直接关系,但在桂林龙脊,易玲华是监事。
记者梳理发现,“草原天路”由张北县人民政府于2012年9月投资3.25亿元建设;2015年5月,北京宏美龙脊刚刚成立3个月,即与张北县政府达成天路开发合作意向;2015年6月19日,“‘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在张家口蓝鲸大厦召开,当时提出的收费标准为人均80元;2016年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
按照张北县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法,与龙脊的合作属于PPP模式,收费事宜应由龙脊进行。
事实上,即使是在张北县当地人心里,对于“天路”收费一事也有一个结,很多当地人都提出类似疑问:“资源是张北、崇礼和万全老百姓的,修路的钱来自纳税人,怎么一下子冒出了个公司要替老百姓收费呢?”
“天路”目标要上市
不过,在发生2015年收费事宜并未达成之后,北京宏美龙脊开始抽身出来。
在2015年张北县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采取PPP模式引进广西龙脊公司投资10亿元对草原天路进行开发”,并要加快合作开发进程;而在2016年张北县政府工作报告中,“龙脊”公司不再出现。在张家口市政府网站上,最后一次出现“龙脊”公司,是在2015年的10月份。
“龙脊早已退出了天路的开发,他们投的钱我们也已经作出了解决。”5月9日,杨靖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我们是PPP模式,政府购买我们的服务,收费是政府的事情,我们不负责,经营方面,允许将来我们可以做特许经营。”
记者多方联系,拨通北京宏美龙脊易玲华电话,电话那头一位男士说,“我们已经撤出了。”对于撤出原因,对方表示正在开会,不便多谈。
实际上,“天路”收费,原因是为“适当补偿成本费用”。据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经召开听证会论证通过,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将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批复如下: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记者发现,“天路”背后貌似还隐藏了“200亿元投资”的“大杀器”。一份公开的张北县政务信息“会议记录1.8”显示,“天路计划投资200亿元,今年要继续保持,成立工作组巡查违搭违建问题。”
在张北县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倾力打造草原天路、海子洼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精品景区,建成中都草原、草原天路两个5A级景区,力争至少1家旅游企业成功上市。”由此看来,上市之路有可能是这条“天路”未来的重要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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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变“风景名胜区”通过收费批复
◎每经记者 张雯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从“批复”的名称可看出端倪,张北县物价局首先将“草原天路”界定成了“风景名胜区”,然后便通过了收费的批复。
5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辗转联系到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他在短信中回复称“这边有些乱,一会回电”,不过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获得回电。
从北京出发,开车两小时可到达“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于2012年建成。在被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发到网上后,引发京津冀三地旅游热潮,随之而来的是超高的车流量。
也许是由于超高车流量带来的问题,2015年,张北县便着手开始了“草原天路”收费的进程:先是召开听证会,提出每人征收80元费用,但这次未果;今年,第二次召开听证会,最终于5月1日开始征收每人50元的“门票”。
按照国家规定,二级以下公路不能收费,在此前提下,当地政府以“景区”名义开始了“门票”的征收。
目前来看,“草原天路”的功能还是一条公路。作为公路而言,在通行的功能上,人均50元的收费标准也将影响到通过该条公路的人。
中国旅游研究院规划所所长马晓龙表示,“‘草原天路’本质上是一条公路,是全国公民的路产资源,是不应该收费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来用,我不知道它收费的依据在哪儿。”
即使是在张北县政府对“草原天路”的介绍中,美国“66号公路”都是一个值得自豪的比拟对象,只是现在最大的区别在于:66号公路不收费。
“‘草原天路’其区位毗邻冬奥会核心赛区,更逐渐成为张北草原旅游的超级符号。”方塘智库区域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张五明认为,“未来的‘草原天路’运营得当的话,可以成为环北京区域内最具价值的全球性目的地之一。这样一来,放大‘草原天路’的商业、社会和生态价值。”
不过,在这样的背景与愿景之下,当地政府极为容易陷入的一个误区,就是因为草原天路天然的旅游属性,在对其规划、保护和开发的时候很容易单纯以旅游的逻辑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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