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天化在公告中表示,本案如果原告胜诉,则原告将按公司与京道凯翔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同等转让条件履行受让目标股权;本案如果原告败诉,则公司与京道凯翔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继续合法有效。因此,无论本案判决的结果如何,对公司的权益均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而言不存在风险。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赤天化(600227,收盘价6.41元)今日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传票》。四原告就公司和京道凯翔侵害其股东优先购买权提起诉讼。总体来看,原告最大的诉求便是:撤销赤天化与京道凯翔签署的关于高特佳股权转让的合同,并由原告以同等条件受让。对于赤天化而言,这是继3月份被京道凯翔告上法庭后,再度坐上了被告席。
遭高特佳股东起诉
据赤天化公告称,深圳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这四家公司分别作为原告一至原告四,起诉上市公司、京道凯翔以及高特佳。
具体来看,四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原告对赤天化转让给京道凯翔的高特佳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市公司与京道凯翔签订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办理将目标股权恢复至赤天化名下的工商变更手续。
此外,四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就原告享有的上述优先购买权的实现,原告与赤天化应当按照前述《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同等转让条件履行受让目标股权。
结合诉讼请求来看,此事大体是这样:作为高特佳的现有股东,四原告认为其享有对高特佳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以此为由,其反对赤天化将高特佳部分股权转让给京道凯翔,并希望承接这部分股权。
回顾历史,赤天化于去年12月初宣布拟以不低于2.53亿元对外协议转让所持有的高特佳15.4083%股权。2015年12月24日,赤天化披露股权转让进展公告,明确高特佳15.4083%股权的接盘方为京道凯翔;交易价格明确为3.1亿元。根据上市公司当时估算,交易将使得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2.7亿元。这对于2014年巨亏5.75亿元,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1.42亿元,存在“戴帽”风险的赤天化而言,无疑是扭亏及时雨。
不过,因股权过户涉及的程序较多,导致上述股权的过户手续迟迟未办理完成。为此,京道凯翔曾于3月初起诉赤天化。这一度危及上市公司的扭亏计划。此后,经法院裁定,赤天化所持有的高特佳股权被变更登记予京道凯翔;上市公司也成功将交易收益计入2015年,实现扭亏为盈。
至此,这场股权转让大戏似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没想到,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赤天化欲“隔岸观火”
不过,与之前被诉相比,赤天化此番的心境可能大为不同,因为其欲抱着“旁观者”的心态坐在被告席之上。
赤天化在公告中表示,本案如果原告胜诉,则原告将按公司与京道凯翔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同等转让条件履行受让目标股权;本案如果原告败诉,则公司与京道凯翔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继续合法有效。因此,无论本案判决的结果如何,对公司的权益均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而言不存在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赤天化外,还有一家上市公司云内动力也在出售持有的高特佳股权。
2015年12月初,云内动力以2.05亿元的挂牌底价公开转让所持有的高特佳股权。12月下旬,智盈投资通过电子竞拍方式以2.11亿元竞得高特佳17.6554%股权。
据合同约定,在智盈投资付清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且该笔款项转到云内动力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云内动力配合完成高特佳8.8277%股权的变更登记;在智盈投资完成第二次付款且该笔款项转到云内动力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配合完成高特佳剩余8.8277%股权的变更登记。
记者查阅高特佳的工商资料发现,2016年2月2日,智盈投资已成为公司股东之一,持股8.8277%;云内动力对高特佳的持股比例则变更为8.8277%。不过,此后这笔股权交易似乎陷入了停滞状态。截至目前,二者对高特佳的持股比例仍未发生变化。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自今年以来,高特佳持股的博雅生物股价累计上涨了25.87%。这意味着高特佳持有的该公司近9000万股股权市值也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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