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这意味着一些“70后”“80后”房屋逐渐进入“衰老”期,其中一些还存在超期、带病服役的情况。
前不久,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西霞路上一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三层房屋坍塌,再次引发人们对一些老楼、危旧楼安全问题的关注。
近几年,一些老旧楼房坍塌事故不时发生。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这意味着一些“70后”“80后”房屋逐渐进入“衰老”期,其中一些还存在超期、带病服役的情况。在今年降水增多的情况下,如何尽量减少安全隐患?目前老旧房屋的排查改造面临哪些问题?记者在多地进行了调查。
先天不足,问题复杂难修葺
穿过一条弯曲小巷,两座新楼房之间突兀立着一栋青砖平房,门口撑几根木柱,墙上写着“危房”,屋内堆满柴草,墙体裂缝贯通。这是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宁堂村一栋濒临倒塌的旧房子。
“这是民国时期建的老房子,被鉴定为危房,不准住人。”宁堂村居委会社工谭华攀告诉记者,2014年珠海全市危房大普查之后,村里有10多栋旧房都挂上“危房”的牌子。几座危房的屋主已经搬家。
记者了解到,珠海市2014、2015年分别进行了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经全市各区、各街道办(镇)及社区对各自管辖的区域全面摸底,2015年怀疑有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共1464栋。
居住隐患不仅来自年久失修。上世纪90年代之前所建造的部分房屋,存在建筑质量“先天不足”的情况。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许锴说:“我国房屋建筑质量标准与法规经历了一个不断提高、完善的过程。在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初,房屋建筑原材料、设计要求、验收标准等较低,许多房屋‘带病服役’,影响安全使用。”
对此,贵州省建安土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周应均也认为:“大部分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旧房屋,受当时设计及施工水平的限制、地质灾害等多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危房产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有的房屋问题太多,修葺已经起不到太大作用。”
后天失调,肆意改装缺保养
据了解,上海松江区发生坍塌的房屋为三层结构预制板房屋,据初步判断,坍塌系店铺违规装修施工所致。目前,房屋业主、承租人和施工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松江区政府区域环境整治暨建筑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对全区各个领域、角落和各类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展开地毯式排查。其中第一类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建筑,特别是危旧公房,因自然老化,以及人为改造、装修、违建等因素,极易产生安全隐患。
“房屋与人一样,需要定期检查、保养、诊治,合理使用,确保安全。”珠海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总工程师高蓉告诉记者,“要让房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安全可靠,业主不仅要在房屋交付使用前验收合格,而且要在房屋使用过程中避免破坏、定期维护。一旦发现房屋出现裂缝、弯曲、倾斜、沉降、腐蚀或其他非常规现象,应咨询专业人士或申请安全鉴定,及时‘诊断治疗’。”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业内人士表示,人们往往比较重视房屋的建筑质量,却忽视房屋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少业主为了增加住房经济效益,满足个性化与舒适度,野蛮装修、破墙开窗,擅自改拆、扩建、加层,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性,缩短了房屋使用寿命。
责任不明,发现隐患难处置
周应均指出,有时危房产生的原因并不是单一的,往往很难准确鉴定,责任也不明确,甚至找不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这给老旧房屋处理留下了难题。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毛方益认为,当前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主要面临鉴定难、主体责任不明确、利益平衡难、资金短缺等问题。“大家都从各自利益出发,施工方可能偷工减料,住户想私搭乱建,这些都会埋下隐患。”毛方益说,在排查过程中,会受到业主、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单位等多重变迁影响,难以让住户与施工方和监管部门达成一致,协调难往往耽误处置进程,从而加剧事故风险。
危房要及时进行改造加固,但在资金的解决上,房屋使用个人及单位常常利益难平衡,想要立即进行加固并不容易。
尤其是对危房进行重建,除需要相关部门层层审批外,还必须征得危险楼层所有住户同意,以及涉及所在幢的四周界限内相关方的签字同意,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很多危旧楼一直拖着难改造,即使已经开始改造的危旧楼也是进展缓慢。
对此,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基生认为,房屋安全涉及每家每户,公民要自觉规范地使用房屋;同时还要敢于追究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责。针对危旧房屋监管难的问题,应提上日程加快解决,可以由政府出面主导,将责、权、利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厘清楼房“从建到用”的各个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范围,做好事前安全防备,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