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吴若凡
每经记者 吴若凡
今天(4月23日)上午,网上流传着一篇题为《上海银监局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稽查的监管意见》的文件,公布了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就近期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工商局对太平洋、仁丰、汉宇、我爱我家、佳歆、链家等6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提出的监管意见。
这份网传的文件犹如石掷水中,在房地产圈子里激起了强烈反响。
晚些时候,上海银监局对这份网传文件予以了证实,表示近日该局确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稽核调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在本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
一是,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这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含为上述中介机构撮合的房屋交易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不包括4月24日24点前已网签的房屋交易)。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二是,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待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上海银监局指出,此次监管措施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房地产中介和购房贷款申请人三者之间形成应有的诚信体系,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上海银监局还强调,下一阶段,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
要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
停贷一个月,对此前上海的房产中介乱象无疑是一次严厉的惩罚和整顿,但对于用户来说,影响几何?
此次文件中的一家涉事中介的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次暂停贷款,其实对中介及买卖双方都造成了影响。
对于中介来说,促成一笔交易之后,就要尽快用秘钥网签来锁定房源;这一处罚并没有考虑到用户的权利,现在成交的客户90%要贷款,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如今房价涨势未变,如果拖延一个月办理过户,势必夜长梦多,买卖双方未必肯延期办理。
该中介人士对这一文件的“一刀切”颇有微词,但他说,也不是没有办法规避。
业主和买家在网签时只好用别家(未在黑名单上的)中介公司的秘钥。虽然这里面存在很大风险,但为了促成成交,中介也不惜冒此风险。
“我宁可冒着很大风险换一些小中介公司,不找大中介公司,毕竟如今一套房源会在很多中介挂牌;再或者通过手拉手的方式直接去交易中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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