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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开铸入主欣龙控股告吹

    2016-04-05 23:25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朱万平     

    每经实习记者 朱万平 

     

    2015年11月,在欣龙控股(000955,收盘价8.39元)当了15年董事长的郭开铸终于“转正”,仅仅耗费2000万元便间接入主上市公司。然而,就在他看起来是已经成功的时候,证监会的一纸处罚却令他不得不面对失败的现实。

    4月5日晚间,欣龙控股公告称,郭开铸曾因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并于2014年6月25日受到海南证监局给予的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的行政处罚,因此海南证监局认为,郭开铸通过旗下公司海南永昌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昌和)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77%股权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规定。

    为此,海南证监局决定对郭开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郭开铸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并在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改正前,受郭开铸支配的海南筑华不得行使其持有欣龙控股股份的表决权。同时,海南证监局发函告知公司董事会应当拒绝接受海南筑华向董事会提交的提案或者临时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

    公告显示,海南永昌和间接持有欣龙控股股份6937.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郭开铸持有海南永昌和95%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欣龙控股表示,根据海南监管局的要求,郭开铸将尽快实施整改,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整改完成后,郭开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海南证监局曾对欣龙控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欣龙控股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项目合作协议、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债权债务协议,且相关债权债务未及时入账、未按规定披露资产受赠事项,且未及时入账等行为,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为此,海南证监局决定对欣龙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郭开铸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人也均被给予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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