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熊锦秋:博元退市让制度威慑力真正得以强化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3-30 07:12

    ◎熊锦秋

    按照上交所的安排,3月29日,*ST博元进入退市整理期,变身“退市博元”,在30个交易日结束之后,将正式退出A股市场,转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此前有传言称,证监会已经列出一份退市“黑名单”,对此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该报道严重失实,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由交易所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尽管如此,多数投资者从*ST博元退市中,还是看到了监管层执行退市制度的坚决。笔者认为,这是优化股市发展环境的一件根本大事。

    2005年修改后的《证券法》将退市权力由证监会转交给了交易所,而2014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更进一步明确“交易所是实施退市制度的责任主体”。当然,《意见》也规定了证监会在退市制度中的职责,包括督促交易所落实《意见》、提前制定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

    在笔者看来,要真正落实好《意见》,将股市打造成为一个能进能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和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市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地方政府不宜过度干预市场。当前上市公司融资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不仅对地方吸引内资外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带动地方就业、地方税收具有重要作用,甚至被地方政府作为政绩指标。由此地方政府无不对上市公司高度重视,一旦上市公司有退市危机,总是千方百计保住上市地位,有的甚至直接给予上市公司各类补贴、以防触碰财务类的退市标准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无端干预显然偏离了这个方向,为此要防止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过度干预,退市指标的设计要排除政府补贴等非市场因素。

    其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如借壳上市应场外进行。重大重组和借壳上市让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目前垃圾上市公司在市场活得非常滋润。由于注册制暂缓,上市公司依壳自重,其他主体要谈买壳、先要交1亿元诚意金。但凭空生出来的壳价值,只是让无数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用真金白银堆砌泡沫,理应对此进行治理。

    笔者一直认为,上市公司要进行重大重组、借壳上市,可以考虑先退市,要再上市就应该正常IPO排队,并且要重新满足各项IPO上市标准才能上市。

    第三,要完善对退市责任的追究制度。尽管目前对虚假陈述、造假上市的责任追究有一系列制度,但现在一些上市公司之所以沦落到退市边缘,最主要的原因却是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内部人士通过低买高卖的关联交易等方式进行隧道挖掘,将上市公司挖成一个空壳,目前对此还缺乏有效的追究机制。

    为此要完善法律法规,追究大股东、内部人员等在隧道挖掘中的民事赔偿责任,要让他们将吃进嘴的全部吐出来,归还给股民,绝不能任由其在上市公司退市后就无牵无挂地拍拍屁股走人。

    (作者为资本市场专业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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