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1%降为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1%降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费率下降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待遇均不受影响。
每经编辑 柴刚
今日下午,@上海发布微博消息称,为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发展,自2016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1%降为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1%降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费率下降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待遇均不受影响。
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等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预计2016年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费率的调整,不会对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产生影响。
具体调整方案为,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降低社保费率是直接降低企业成本的重要举措,提升企业活力、提高效益。此外也促进职工收入增长,拉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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