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基础上,将数据开放工作纳入政绩考核,鼓励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加快政府数据开放。
第一,我国应明确大数据开放目录时间表,建立数据开放工作的监督、审查和绩效评估的组织和机制;第二,政府应引入社会力量加快数据开放进程,比如通过数据加工商对大数据进行提炼、分析和分类,数据运营商将数据对外开放等;第三,各地政府要建设扶持大数据创客中心,积极鼓励创客利用大数据资源创新创业,同时鼓励建设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将政府开放数据放在交易平台促进数据资源流通。
————孙丕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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