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表示,研究出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继续完善《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积极协调国务院法制办,年底前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制订工作,发布《关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指导意见》。此外,马正其要求,争取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实现31省(区、市)全部修订出台消费维权地方性法规。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周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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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化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继续完善《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修改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推出“诉转案”工作指导意见,适时修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去年为消费者挽回18.6亿损失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全国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工商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系统依托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诉求777.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亿元。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一些新的消费领域明显缺乏有效规制。对此,有专家建议尽快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条例,对法律确定的重要制度进行细化补充,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马正其表示,研究出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继续完善《消法》配套法规规章,积极协调国务院法制办,年底前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制订工作,发布《关于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指导意见》。此外,马正其要求,争取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实现31省(区、市)全部修订出台消费维权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目前已有上海、甘肃、江西三省(市)根据《消法》重新修订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
甘肃省工商局局长郭承录表示,甘肃省所修订的条例中,对消费维权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许多新消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例如,增加了餐饮业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设定开瓶费等。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将加大
近几年,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网络消费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
中消协发布报告显示,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为代表的远程购物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多发领域。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083件,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69.86%。在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比95.41%,比上年同期上升3.13%。
对此,马正其表示,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
马正其要求,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流程,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化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系统共抽检商品11.35万组,投入抽检经费1.43亿元,发现不合格商品4.16万组;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 86847件,其中商品消费侵权案件69848件、服务消费侵权案件16999件。
对于监管的重点,马正其表示,要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集中执法力量,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统一组织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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