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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正式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 违法失信企业将被重点检查

    每日经济新闻 2016-01-18 19:14

    新推出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对违法失信企业的重点检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近三年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将被列入该项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夏冰    

    每经记者 夏冰

    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形势愈加紧迫,我国市场监管体制也在随之进行着变革。

    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工商局方面证实,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工商近日已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监管随机抽查试行办法》的通知。记者注意到,上述通知的推出将改变以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贯实施的市场巡查制度,正式推出“双随机”抽查制度,即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实行“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工商部门对辖区内不特定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开展综合监管前,要抽查先摇号再公示,让全民都成为“阳光执法”的监督者。

    值得注意的是,新推出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对违法失信企业的重点检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近三年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将被列入该项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

    据悉,“双随机”抽查就是将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并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中关于随机抽查的制度要求,予以进一步深化完善,再全面复制推广到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之中,实行“两个随机、一表共用”、“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

    所谓“双随机”,第一个随机,即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根据市场主体注册号随机摇号,从登记数据库提取、确定检查名单。全市范围的综合监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由工商部门统一随机确定;第二个随机,即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根据事先建立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或在局范围内开展全员随机,或在若干基层所范围内开展局部随机,或在单一基层所开展所内随机,或在基层所之间开展交叉随机,并实现与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对应匹配。

    上海市工商局表示,原本强调“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全覆盖监管制度,既缺乏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实际监管效能低下,又给基层所监管执法工作人员造成了“无限责任”。比如,上海有市场主体190万户,如果按照一家每年检查两次的频次、每次两个工作人员一组计算,相当于一年要有760万人次,而上海即使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改革后,全系统人员也不足万人,也就意味着,每个人365天不休,也得每天至少出去两趟。“这就导致一些检查可能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没法形成震慑。”

    而“双随机”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设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可以营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可以让执法监管在阳光下运行。实施“双随机”后,看似监管频次可能下降,但实际上效率和震慑力都能提高。根据“双随机”制度,监管部门需要将检查范围、检查事项、抽查比例、法定依据、时间安排等事项以及随机摇号确定的市场主体名单,都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社会监督方面,“双随机”抽查将突出重点监管,信用约束。

    据上海工商局方面介绍,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最近三年有两条及以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最近三年受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最近三年有已经调查核实的10人以上群体性消费者投诉的市场主体,如其涉及综合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指向的对象范畴,将全面列入该项综合监管随机抽查的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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