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在为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开路”。2011年保护区范围调整以来,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仍有37家企业先后获发采矿证,直至2015年3月,地方政府仍为9家工矿企业协调申办相关手续。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记者 李彪
2016年,环保约谈工作首先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始。
1月14日,环保部发布通报,因存在生态环境问题,2016年1月13日~ 14日,环保部分别约谈了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市(盟)级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从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来看,在保护区内存在大量的违法项目,其中,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继续生产;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风力发电项目;广东丹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3座水电站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在为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开路”。2011年保护区范围调整以来,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仍有37家企业先后获发采矿证,直至2015年3月,地方政府仍为9家工矿企业协调申办相关手续。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般划定保护区,矿山开发是不允许的,即使持有开采证件,发证单位失职,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也有责任。
违规批项目成“顽疾”
环保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发现,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河南小秦岭、宁夏贺兰山、山东长岛、广东丹霞山等5个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其中,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大片喷灌农业;实验区内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继续生产;实验区内5家工矿企业停产数年后,大量矿石仍无序堆存,未进行生态修复。
河南小秦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有10余家采矿企业,涉及可开采的坑口217个;保护区内部分采矿权到期后,有关部门仍为其办理矿权证。
宁夏贺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现仍有35处工矿企业,2011年保护区范围调整以来,仍有37家企业先后获发采矿证,直至2015年3月,地方政府仍为9家工矿企业协调申办相关手续。
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风力发电项目,部分养殖设施和旅游项目未批先建,对编制、报批总体规划和划界、立标等整改要求落实不力。
广东丹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3座水电站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核心区存在养猪场,且废水直排;实验区内的凡口铅锌矿3#尾矿库仍然在用,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且其内积水量大,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实际上,针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开发问题一直是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王凤春称,现在中央在强调生态红线,对保护区这块会严格管理。
整改不到位将追责
1月13~14日,环保部委托华北、西北、华东、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就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约谈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三门峡市政府、河南省林业厅,石嘴山市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烟台市政府、山东省林业厅,韶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保护区所在市(盟)级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5个国家级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环保部要求,各相关市(盟)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要限期对各类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并将有关调查处理结果和整治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责任。
同时,保护区所在地市(盟)人民政府要严肃查处本辖区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全面地进行恢复治理。保护区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清查,督促各方按时完成总体整治方案等确定的工作任务。保护区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监督程序,加强日常巡查,并对有关监督执法情况进行自查。
实际上,保护区管理机构在一些资源开发上的权力比较有限,一些资源开发规划和相关开发证件的审批都是由其他部门负责,但从保护区管理机构角度可能会有“委屈”。
现在很多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土地管理和矿山管理上的权力比较弱,王凤春称,无论是否取得合法证件,对违法行为都应该及时制止,保护区管理机构有这个职责,如果受制于权力较弱,也应该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环保部认为,此次约谈是对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全国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护责任的警示,将继续加大对相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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