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消息显示,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姚茂敦
每经记者 姚茂敦
12月28日,来自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消息显示,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也意味着业界期待已久的P2P监管细则正式公开征言!
《意见》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意见》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多种义务,如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意见》还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部分活动,如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媒体近日报道称,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成型,将于本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有专家透露,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将很快落地。至此,意见稿下发已进入倒计时。
据上述媒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21日在《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新书发布会暨媒体见面会上透露,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将很快落地。
杨东表示,“未来P2P监管细则应按照负面清单的底线监管思维,将P2P平台不许涉足的部分列出来。这样既保证了创新,又保证了消费者的保护。此外,消费者保护应是未来P2P监管的核心。”
(编辑:姚祥云 审核:姚茂敦 终审: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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