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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委将给地方政府发“红包” 新能源车达标最高奖2亿

    2015-12-17 12:37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中央财政将向充电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较大的省(市、区)发放奖金,奖金将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数量而定,2016年最高1.2亿元,随后逐年上浮,2020年最高奖金将高达2亿元。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冒诗阳    

    每经记者 冒诗阳

     

    正在加快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省市,有望获得来自政府的一个的“大红包”。

    12月1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充电设施的建设联动起来。

    根据《意见稿》的规定,中央财政将向充电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较大的省(市、区)发放奖金,奖金将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数量而定,2016年最高1.2亿元,随后逐年上浮,2020年最高奖金将高达2亿元。

    其中,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被列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地区,未来五年,每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逐年递增,分别要达到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以上;占新车比例要达到3%、4%、5%、8%、10%以上。而对中部省份和其他省份的要求,则相对较低。

    这一奖励将分阶段进行。其中,明年达到这一要求的省(市、区),每辆新能源车可获得奖励9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多推广2500辆新能源车就多奖励750万元,最高1.2亿元封顶。

    在2016年之后,推广量要求和奖金都逐年增加。到2020年,奖励门槛为7万辆,每辆奖励12600元,每多推广6000辆奖励资金1100万元,最高2亿元封顶。

    但是,《意见稿》要求各省(市、区)还需要制定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鼓励政策,在2016年3月底前报给财政部、科技部等五部门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奖金将专门用于充电设施完善、改造升级与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反哺充电设施的投入。

    “这个办法对充电设施的建设肯定是一个鼓励。”一位充电桩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但我们最关心的,还是具体到充电桩的补贴政策。”

    今年11月,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要求,要在2020年前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式电桩480万个,并预测当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但是,这一指南尚未明确财政上的支持。

    因此,对于充电桩经营企业,这笔“奖励”能分得多少还是未知数。

    “奖金怎么分配给充电桩企业,具体办法还不知道。”北京的一位充电桩企业的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他看来,即便按照每年1.2亿元到2亿元的财政补贴,也很难满足充电桩运营企业对投入的需要,“主要还是靠地方的补贴政策”。

     

     

    编辑:黄涛  审核:祝贺  终审: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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