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IPO开闸,对次新股的监管也在从严。本周三,于今年5月上市的金桥信息及其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因在上市报告书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公司实际业绩差异巨大,而遭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新股IPO开闸,对次新股的监管也在从严。本周三,于今年5月上市的金桥信息及其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等,因在上市报告书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公司实际业绩差异巨大,而遭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与此同时,公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也因未能勤勉尽责受到交易所监管关注。
据上交所网站9日披露,金桥信息在上市报告书中业绩预告不准确,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具体来看,今年5月27日,金桥信息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上市报告书)中公布,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而8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5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当期净利润仅26.0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4.28%,与上市公告书中的预测存在重大差异。
上交所认为,金桥信息股票上市时已接近其半年度报告期截止日(6月30日),公司未能合理、审慎预计业绩变化,分析并披露可能出现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致使上市公告书预计业绩与实际业绩出现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另外,在半年度报告期截止日后,也就是公司在知悉2015年上半年业绩将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下,仍未及时对此前的业绩预告发出更正公告,直至8月22日发布半年度报告时才披露实际业绩情况。因此,公司不仅存在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还存在对业绩预告信息未及时更正的情形。
故上交所决定,对金桥信息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国培、时任财务总监沈颖华、董秘李志明予以通报批评。并将上述纪律处分通报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外,上交所本次还对公司的保荐人进行了监管关注。据关注函,公司IPO保荐代表人崔勇、吴薇未能勤勉尽责,未在核查意见中对公司上半年业绩下滑风险进行说明,在持续督导期间也未能履行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其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上交所对崔勇、吴薇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