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彪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开发布。《建议》)提出,缩小收入差距,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建议》明确,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实际上,近年来,在“提低限高”方面,政府采取了积极措施,其中,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已率先启动,多省市出台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十二五”以来,收入分配领域各种问题多数有所缓解,但部分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十三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措施1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就《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作说明时指出,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其中,建议更加注重通过改善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明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举措,把更多公共资源用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毫无疑问,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也是国家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的重点内容。
早在2013年11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曾明确指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家在收入分配改革上的推进力度明显加大,一方面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在加强对高收入群体进行规范。
以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为例,目前已有十余个省份出台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各地方案调整了国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并对薪酬水平进行了限高。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收入分配领域各种问题多数有所缓解,但部分问题仍然突出,苏海南认为,“十三五”期间,继续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合理的收入与财产分配格局任务仍然很繁重。
《建议》指出,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措施2 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苏海南说:“从近几年的数据分析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呈现逐渐缩小趋势,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差距也在缩小,收入差距逐渐缩小的基本趋势是可以肯定的。”
但是,苏海南也提出,据有关研究机构分析和人们大体判断,我国居民财产差距远高于收入差距。“十三五”期间,如何合理调节居民财产收入差距,同时尽可能促进各方面收入与财产增长的均衡及其与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的压力进一步增大。
《建议》要求,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同时提出,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对此,苏海南认为,十三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做到六个强调,包括:强调公正公平,追求共同富裕;强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调收入和财产调节相结合,加大居民财产调节力度;强调增量与存量调整相结合,把握好存量调整尺度;强调尽心而为和量力而行相协调;强调各项改革工作的协同性。
此外,苏海南建议,未来五年的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中需要启动低收入群体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政策研究,并结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国有股权代表或政府任命派出高管薪酬水平核定政策,同时,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建立一套适应市场要求的高管薪酬监管机制和办法,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及其他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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