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每经记者 李彪
“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10月27日,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启动会暨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如是说。
潘岳强调,面对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我们等不起、拖不得,要迎难而上,以规划环评落地引领环评的改革与创新。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正在开展相关环评工作,包括正在对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份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等。
作为新成立的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过去规划环评落地难,总体比较虚,最近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在讨论“十三五”规划,从“十三五”规划开始加强规划环评有抓手,也很有必要。
规划环评面临“落地难”尴尬
潘岳强调,环评是环保参与国家经济运行决策的第一窗口,规划环评是推动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抓手。
“当前能真正推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断绿色化的重要手段,就是规划环评。”潘岳介绍,规划环评在决策链的前端就实现早期介入,能使规划更绿色、更环保、更源头预防。通过规划环评,生态文明理念就能变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绿色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实现理念的具体化、规则化、可操作化,使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能保护的基础之上。
同时,潘岳指出,目前环保产业与环保守法企业的成本仍然比两高产业和环保违法企业要高得多。如果通过规划环评,以区域限批、负面清单为手段,严格重点行业的环境准入,倒逼高污染企业、环保违规企业的淘汰退出,就能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加快产品更新,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保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然而,规划环评在推进过程中却面临着“落地难”的尴尬。
潘岳说,陈吉宁部长指出,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作为环评管理体系的“龙头”,规划环评“落地难”使整个环评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几天前,在2015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上,潘岳指出,现在规划环评的实施还面临许多困难,太多的规划未依法环评,太多的违规审批未被问责,“未评先批”现象相当普遍。
常纪文认为,规划环评在现实中很多都是流于形式,落地很难,包括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之间的衔接问题等。同时,在做区域规划里面,可能真正起主导作用的并非环保部门。
将制定《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
潘岳介绍,目前绿色转型的主要路径有两条,一是国土整治,二是优化经济布局和结构升级。规划环评是加大国土整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的重要手段。
今年以来,环保部深化“瘦体”、“强身”的环评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具有经济转型发展战略意义的规划环评也在进一步受到重视。
常纪文介绍,对于区域整体规划实行多规合一已有了新的要求,环境保护逐步成为一种基础性约束,规划环评在新的环保法律体系中正在逐步加强。
未来5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规划环评大有可为的关键时期。潘岳说,面对经济转型的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环境质量,我们等不起、拖不得,要迎难而上,以规划环评落地引领环评的改革与创新。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在规划环评上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包括: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进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启动了大量法律法规的配套工作;探索创新管理方式;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
其中,正在全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来推动《环评法》、《规划环评条例》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的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评区域限批办法》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同时,潘岳透露,将依据新《环保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环保部正在对河北、内蒙古等16个省份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尤其是检查化工园区(港区)是否开展了规划环评、环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有环境风险和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