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包括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等,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该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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