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办人士回复,由于赤壁市政府未能按照协议及时履约,导致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加之所处行业快速变化的市场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宇顺电子已经终止相关募投项目。
每经编辑 每经实习记者 王志福
每经实习记者 王志福
9月10日午间,宇顺电子(002289,SZ)发布了两则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9月8日收到湖北高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材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赤壁宇顺作为原告起诉赤壁政府和赤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合同纠纷案已获受理。同日,赤壁宇顺收到赤壁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材料,赤壁宇顺对赤壁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不服,向赤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已获受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宇顺电子董秘办咨询相关事宜,董秘办人士回复,由于赤壁市政府未能按照协议及时履约,导致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加之所处行业快速变化的市场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宇顺电子已经终止相关募投项目。
赤壁市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宇顺电子在赤壁开发区的项目工程已经停工,但其周边公共设施的建设不受影响。
合同纠纷一波三折
宇顺电子公告显示:2011年11月24日,宇顺电子与赤壁政府签订《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宇顺电子拟出资8.3亿元在赤壁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并约定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赤壁政府承诺为宇顺电子提供"七通一平"项目用地331.79亩,代建10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等。
根据赤壁基地建设现状及行业市场情况,宇顺电子于2014年11月变更"赤壁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至长沙实施,同时终止实施"赤壁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2015年3月,承建宇顺电子项目厂房的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解除其与赤壁开发区与2012年8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并要求判决宇顺电子与赤壁开发区共同承担博高公司工程款1434.7万元,及违约金2000万元。
此后,宇顺电子于4月10日发布公告,解除与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宇顺电子表示,由于赤壁市政府未按《投资协议书》约定提供完整的项目用地,未提供污水处理、供电等配套设施,代建工程未按时完工、交付,赤壁基地的建设情况无法满足公司募投项目按期投产需求,项目预期无法实现,公司决定解除与其签订的《投资协议书》。
宇顺电子在9月10日的公告中提出诉求,要求依法确认宇顺电子与赤壁市政府2011年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已经解除,并解除子公司与赤壁经济开发区与2012年3月签订的《项目厂房建设合作协议书》,要求判决赤壁市人民政府赔偿宇顺电子1.04亿元。同时,要求依法撤销赤壁市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2015)02、03号。
基地建设项目已停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赤壁市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2015年3月份宜昌博高建筑公司起诉赤壁开发区和宇顺电子时,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已经停工。目前宇顺电子在赤壁开发区的基地项目已经全部停工,但是其工地周边的污水处理、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没有受到影响。
宇顺电子董秘办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2014年11月宇顺电子就终止实施"赤壁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赤壁市开发区相关工程的建设已经与宇顺电子没有关系。
该董秘办人士表示,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3月份的诉讼中,将宇顺电子列为与赤壁开发区一起的被告十分不合理,因为宇顺电子与其没有签过任何合同,施工合同是赤壁开发区和工程施工方签署的。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律师刘华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案件性质来讲,本案属于民事案件,如果地方政府确实未按照投资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且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的话,则构成违约,至于违约的程度,则要根据投资协议书及相关事实再进行认定。由于目前未看到该地方政府的相关辩解资料,相关事实及法律问题也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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