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车标被指侵权 众泰汽车称查无此事

    每日经济新闻 2015-08-31 00:56

    解伟、应一军等人已经辞职,暂时无法核实他们与王怀宁是否有过交流,因此不能确定众泰汽车现在使用的“Z”字型车标是否为王怀宁设计,具体情况还需慢慢核实。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晟    

    每经记者 黄晟

    近日,浙江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陷入车标侵权纷争。

    “2008年,浙江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出的多款汽车启用了‘Z’字型车标。这对热衷车标设计的我而言是喜忧参半,喜的是这套车标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采用;忧的是企业并未坚守‘车标设计方案’一旦采用,将及时通知其我并付酬劳的承诺,甚至不愿承认这套车标的设计出自于我。就此我已向阜阳法院起诉。” 王怀宁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对此,众泰汽车品牌管理科科长叶钦彬表示,王怀宁先生提供的证据材料上的相关负责人均已经离职,具体的事实难以查证,其也就此向公司总经理问询了,也称没有此事。

    车标被指侵权

    王怀宁告诉记者:“自己是一位汽车爱好者,对车标设计有着浓厚的兴趣。2006年下半年,从媒体上得知众泰汽车收购成都大地汽车的消息,从报道中了解到众泰汽车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总裁为吴建中。从铁牛集团开发小越野汽车,自己就开始关注了铁牛集团及众泰汽车,感觉其生产的汽车是不错,但车标不好看、不够精致、缺少时代感,心中便萌发了对该车型车标设计的想法,于是就和众泰汽车品牌部联系。当时联系到了众泰汽车的文秘倪国兵,我的想法他非常喜欢,他就和当时的品牌管理科科长解伟说了,解伟和我通电话让我把资料和我的设计图案邮寄给他。”

    王怀宁介绍,2006年12月20日,经过多天的思考和绘图设计,他将设计的车标手工图纸原稿寄给了众泰汽车品牌管理科解伟。2007年3月20日,解伟给王怀宁寄来一份感谢信。感谢信称,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将及时通知王怀宁并付酬金。同年4月份,众泰汽车品牌部邀请王怀宁参加了上海国际车展,安排王怀宁去了一些厂家考察。按照解伟的要求,6月24日,王怀宁将电脑设计的多套立体图标通过邮件发给众泰汽车品牌部的文秘倪国兵。

    2009年上半年,王怀宁无意中得知,众泰汽车采用了其设计的车标,但并没有人告知他。此后,王怀宁多次前往众泰汽车就车标使用问题与公司的相关领导解伟、应一军、谢斌,还有公司总裁吴建中进行交涉,但至今众泰都没有给个说法。

    王怀宁给记者提供了多幅用铅笔设计的原始草图方案,以及和众泰汽车相关人员交流的文字资料、邮件等材料。

    提及车标寓意,王怀宁称是众泰汽车第一个字母是Z,众泰在浙江,在中国第一个字母都是Z。文字母Z,可以说代表众泰,也代表与国际接轨,含义突出。

    众泰称不知道此事

    今年3月30日,就王怀宁反映的上述情况,众泰汽车一位叶姓科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称,解伟、应一军等人已经辞职,暂时无法核实他们与王怀宁是否有过交流,因此不能确定众泰汽车现在使用的“Z”字型车标是否为王怀宁设计,具体情况还需慢慢核实。他所了解的情况是,众泰汽车“Z”字型车标是北京一家公司设计的。

    当记者提出看一看北京这家公司设计的原始车标图文时,叶科长以涉及企业商业信息为由拒绝提供。

    记者查询到:2008年7月15日,众泰汽车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一份图形注册商标,注册号/申请号为6841255;同年10月30日,该企业再次申请一份图形注册商标,注册号/申请号为7028803。上述两份注册商标的图形均与王怀宁设计的“Z”字型车标图样看起来相同。

    8月13日,在众泰汽车总部记者看到,众泰多款车型均使用了“Z”字型车标。那么,究竟“Z”字型车标是否为王怀宁所设计,众泰汽车是否构成侵权?

    江苏中欧律师事务所的朱凯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说众泰称其车标不是王怀宁设计,众泰方面完全可以举证。如果无法举证,就可以初步确定众泰侵犯了王怀宁的知识产权。王怀宁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

    叶钦彬称,已就此事向公司领导层尤其是总裁吴建中询问过,均称不知道此事,根本不知道有王怀宁此人。如果王怀宁认为公司侵权,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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