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大股东和高管的减持行为意在稳定市场,以免在监管层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努力救市之际,减持成为套取救市利益的行为。
◎宋清辉
中国证监会8月21日宣布,近期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有40起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该类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万万没有想到,宣布完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就大跌了8.49%。
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有一定的原因。从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来看,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股票一旦过锁定期,就会时不时进行减持。即使一家企业减持套现的资金并不多,但累计在一起这个数量就非常巨大了。
根据智囊机构清晖智库的统计数据可以发现,2015年5月,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减持套现总金额达到391.25亿元,2015年6月减持套现总金额为360.96亿元。尽管这些资金在牛市期间算不了什么,可在熊市期间的离场行为多多少少会让投资者有种“大股东要跑了”的感觉,以至于市场信心下挫。
从某种意义上说,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对于市场行情并没有什么作用,就大多数股民的心理而言,除了某些特殊情况外,股价跌破成本价后宁愿从黑发等到白发也不愿割肉,相信也有一大部分股东和高管会死守着不愿意离场。从2007年后期的大跌行情也可以看出,在经历当时史上最疯狂减持潮之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套现的意愿没有以往那么强烈。
实际上,证监会打击大股东和高管的减持行为主要意在稳定市场,以免在市场成交不活跃的情况下,在监管层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努力救市之际,这些大股东的减持成为套取救市利益的行为,如此必将再次冲击市场。
大多数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和普通股民的想法都一样,都希望通过买卖公司的股票来赚钱;也有些资金是希望争夺控股权,最后因争夺无果才会通过减持的方式退出竞争。和普通股民不同的是,《证券法》规定他们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这种在紧急情况下空降的法规,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也必须遵守,违规就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根据现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高管违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在警告处分之外,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股市危机时刻,这些对大股东和高管可谓毛毛雨般的罚款。
其实,这并非证监会第一次对上市公司高管违规减持进行立案稽查。2012年,向日葵高管在窗口期上减持就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1.66万元,并处以合计101.66万元的罚款。
对大多数股民而言,自然不希望大股东和高管退出,尽管减持在平常早已成为常态。股市有涨有跌,持股自然有买有卖。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变现的话,在这个物质社会可谓毫无作用。正常情况下,只要企业不倒闭,就一定会有人卖出。即便有人大喊“价值投资”,最终的结果也是卖出以体现价值。如果能够让所持有的股份创造价值,想必会有不少资金在中短时期内不会轻易退出。
因此,分红是留住资金的较好方式。不少质地较好的上市公司业绩亮眼,有些股票分红比例也非常高,但由于A股的除权让股民难以从分红中获利。如果能够像港股一样分红不用除权,对股民而言是真真正正的福利,例如腾讯控股自上市以来每年都有分红,投资者一方面能够看到公司的股票节节走高,另一方面不用套现也能够享受到公司的红利,实现投资价值。在企业能够不断盈利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或许就会对减持套现没有太大的欲望。
虽然说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取得非常大的进步,但较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还有很大的差距,如果真正做到完善各种制度、机制,在健康、透明的市场环境下,减持潮或许不会那么猛烈。但话又说回来,不知6个月禁售期结束之后,憋了一肚子劲的大股东和高管会否发了疯去套现呢?
(作者系知名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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