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深振业A原董事长刚辞职就被查3年前曾被举报以权谋私

    每日经济新闻 2015-08-14 00:41

    昨日(8月13日)午间,深圳纪委网站发布公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振业A,000006,SZ)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就在四天之前(8月9日),李永明曾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声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深振业A表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永明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早在2012年,李永明就被人举报过,当时署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的人称,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通过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低价购置相关公司股票、侵害国有财产。

    四天之前他就辞职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深振业A董秘办咨询相关事宜,相关人士表示,4天前李永明已经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其年龄已到退休年龄,且恰逢公司换届,目前与深振业A已经没有关系。

    深振业A2014年报显示:李永明,1956年出生,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历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4月起任深振业党委书记,2003年5月起任深振业董事长。

    年报还显示,包括董事长李永明在内的16名董事和高管的任职期限为2012年5月14日~2015年5月14日,距今已超期接近3个月的时间。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律师刘华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仅在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下,才会对公司增发构成限制。但是李永明目前只是接受组织调查,且已经辞职成为“前任”高管,因此,并不会对公司的增发行为构成法律上的限制。

    李永明数年前曾被举报

    李永明被调查早有征兆。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12年,署名“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的人举报称,李永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通过为亲属经商提供便利、低价购置相关公司股票、侵害国有财产。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5月,199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深振业A是深圳市国资委直属的房地产企业之一,跻身2015深圳房企开发销售双十强,旗下项目“振业峦山谷”居于深圳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前三。

    财达证券的一份研报称,深圳市国资委直属企业中,拥有房地产资源的公司数量很多,且较为分散,土地规模大,存在整合的必要。深振业A作为拥有国资委背景的企业,有望逐步成为深圳市地产板块国企改革平台,而地产板块的整合也将是深圳国资改革的重点。

    据悉,深振业A与同属于国资委旗下的深圳地铁集团也开展了合作。深圳地铁集团地块储备约880万平米,其在深圳拿地可以绕开招拍挂程序,是全国唯一可成功效仿港铁“地铁运营上盖物业开发”模式的地铁公司。深振业A与地铁集团的长期合作,将使其成为A股最货真价实的上盖物业开发商,双方合作开发建筑面积27万平米的项目“锦荟PARK”工程进展顺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其2015上半年年度业绩预告,深振业A将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400.17%~450.17%,较上年同期盈利4914.19万元,今年盈利额有望达到2.46亿元~2.7亿元,折合至每股盈利约0.1821~0.2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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