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史青伟 赵娜
近日,央行发出通知,就网络支付新规征求意见,除了“每日限额5000元”闹得沸沸扬扬,关于以支付宝为代表的支付机构能否向他人转账,同样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针对第三方支付账户跨行转账将被叫停,免费转账时代将终结的说法,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转账功能不受限,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账户安全等级。“对转账没限制,目的是要求支付公司提供更多的安全措施。”一位第三方支付高管告诉记者。
对于处在风口浪尖的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业内人士认为影响并不大,毕竟腾讯、阿里巴巴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布局已相对完善,该拿的牌照基本都拿了。
综合类账户可以转账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目前,有人对此条规定理解为不让转账或者不能免费转账——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否则只能通过银行转账。
前述第三方支付高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新规对转账没限制,目的是要求支付公司提供更多的安全措施,有一些钓鱼诈骗的犯罪分子,盗取受害人支付账户后,将盗取的客户资金提现或者转账至嫌疑人的账户,这一类容易被盗取的账户,往往存在安全系数较低的共性,因此对这一类账户需要加强保护。“在我眼里,《征求意见稿》就是一份风险等级划分手册,全文都是技术流,消费类账户安全级别较低,以客户安全为角度,就是同卡进出原则。”上述高管进一步分析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央行在与《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的“条款释义”中,对第十七条的解释为:“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借记卡)转出资金的业务,即支付账户余额回提,资金去向仅限客户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借记卡)。”
在“条款释义”对于第十六条的解释中,央行提到可以转账:“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两类,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从上述解释不难看出,消费类账户的确不能给他人转账,但综合类账户明确可以转账。
支付宝、腾讯积极回应
根据《征求意见稿》,用户在支付机构开户的门槛也将提高。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作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转账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怎样算是符合身份验证要求?《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关于合法安全的外部验证渠道有规定:“外部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数据库、商业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商业化数据库等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有观点称,若按上述标准,对于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新用户的门槛将被抬高。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今后需要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用户身份的机构来开具证明。
昨日(8月3日),腾讯正式对外回应称,相关业务团队正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之下积极探索和创新,持续为用户创造新价值。“综合此前几稿征求意见,我们也看到了央行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恪守金融监管义务,为防范和降低风险、杜绝各类金融案件所作的努力,看到了一个既开放又审慎的监管部门对创新的高支持、对风险的低容忍。”腾讯方面称,近期其相关业务团队会和央行保持紧密沟通。
支付宝方面也表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在这个基础上,第三方支付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风险可控,日趋成熟,对服务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未来的发展来说,可能短期内交易规模会小幅下降或增速放缓,但长远来看,(《征求意见稿》)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会像想象中那么大。”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马韬表示,《征求意见稿》对于微信支付、支付宝这样的大支付平台影响不会特别大,毕竟腾讯、阿里巴巴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布局已相对完善,该拿的牌照基本都拿了。
具体到微信支付的使用,他分析称,微信支付用户的消费行为特征为小额多频,在消费上不会受到过多限制。受限制的地方在于转账功能(第三方支付消费账户转账只能转到本人名下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马韬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征求意见稿》对微信红包功能的影响目前存在过度解读,验证只是要求新用户绑定银行卡时进行,并非每次发红包都要验证。就验证工序来说,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具备技术手段和核查系统。此外,针对《征求意见稿》的身份证明提交要求,这些平台也会尽量帮用户降低验证过程的繁琐程度。
但他也点出,如果央行正式下发《管理办法》,会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六个月之内完成整改。目前虽不确定是否会要求相关平台的已有支付用户补充完成身份验证,但整改范围可能涉及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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