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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期来临 美盈森高管增持遇阻

    2015-07-31 00:50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近期,为响应监管层号召,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及管理层人员均发布增持计划。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不少上市公司的中报披露时间预定在8月。对上市公司高管而言,8月份大部分时间属于买卖自家公司股份的“窗口期”,那么,是否部分高管的增持计划一时难以实施?

    美盈森老总未完成增持

    记者之所以注意到高管增持“窗口期”这个问题,还得从美盈森(002303,收盘价12.70元)昨日的一份公告说起。

    美盈森昨日早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表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海鹏作为公司高管,其增持需遵守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窗口期的相关规定,因此,王海鹏尚未能完成增持计划。

    据美盈森公告所述,王海鹏的增持资金已经于7月27日到账,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也成立。但7月24日,王海鹏等突然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使美盈森于7月27日对外披露王海鹏等被立案调查事项;7月29日,上市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照相关规定,王海鹏作为公司高管,在重大事项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此外,公司已定于8月29日披露半年报,因此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7月27日至需完成增持的7月31日的5个交易日内均为窗口期。

    鉴于上述情况,美盈森表示,王海鹏作为公司高管,无法在原计划的资管计划成立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公司股票事项。王海鹏承诺,一旦满足相关规定的增持条件或在窗口期后,立即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披露。

    回顾历史,7月10日,美盈森宣布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治军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券商、基金定向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将力争在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且公司股票复牌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预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7月13日,美盈森发布定增预案,按照上述表态,王海鹏等人的增持似乎应该自7月13日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但同日,上市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已联系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筹划设立增持公司股份的资管计划相关事宜,将力争在资管计划成立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此则公告又推迟了王海鹏等人的增持计划。之后,关于增持计划便一时没了进展,直到上述公告的出炉。

    高管增持面临窗口期约束

    对于王海鹏等人的增持计划多次延后的情况,不少美盈森的投资者感到郁闷。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美盈森,公司证券部人士表示,公司控股股东也在积极筹备增持事宜,但的确是受到窗口期约束,目前不能买入。一旦条件完成,控股股东将尽快实施增持。

    抛开王海鹏等人增持计划推迟可能存在的主观因素,从客观因素上讲,其目前也的确遭遇了窗口期这道坎。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美盈森的中报预披露日期为8月29日,按照这则规定,在此前的一个月内都属于高管买卖自家股份的“禁区”。

    事实上,部分上市公司高管的增持计划同样尚未施行,而公司的中报又将在8月披露。这些公司无疑也面临着增持计划暂时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况。

    不过,还存在一个可能。7月8日,证监会曾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行为为相关股东增持提供便利》等公告,鼓励董监高增持。公告中表明,上市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内跌幅超过30%时,上市公司董监高增持自家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根据该规定,符合此类条件的上市公司,其董监高即便在窗口期买卖自家公司股份,也将得到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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