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在其《企业慈善事业的竞争优势》一文中指出:“企业从事公益事业的目标,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博得更多的认同和社会影响,而实质上,则更专注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
阳光保险认为,企业的使命不仅仅是创造财富,更要积极地创造社会意义和价值,企业的存在价值取决于对社会的贡献。
作为具有特殊属性的金融企业,保险业是一种社会保障行业,社会责任应首先体现在保障功能方面,尤其是在大灾大难面前。据统计,阳光保险成立以来,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累计承担社会风险超过118万亿元,累计支付各类赔款超过563亿元,创造就业机会超过12万个,上缴税收突破179亿元,累计为1.6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如果说社会责任的履行是阳光保险社会形象的内在表现,那么系列的慈善公益活动则是之外在的社会形象。10年间,阳光保险在各项公益慈善事业中累计投入超过1亿元,2008年“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超过300万元;2010年青海玉树“4·14”地震,向地震灾区捐款1000万元;2010年海南洪涝灾害,捐款200万元;2012年“7·21”北京暴雨,向重灾区捐款200万元;2013年4月,向四川芦山“4·20”地震灾区捐款500万元;2014年7月,向海南省超强台风“威马逊”受灾地区捐款500万元。
此外,阳光保险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公益活动,赞助我国第22次南极科考,与团中央合作“全国青春建功新农村”暨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创业,陆续在湖南、贵州、四川、山东、福建、西藏、云南、广西和甘肃等地捐建27所阳光保险博爱学校等。
为促进公益活动机制化、常态化,2009年3月阳光保险率先在行业内成立了全国性青年志愿者组织“阳光保险青年志愿者协会”,注资成立了“北京市阳光保险爱心基金会”。2010年,阳光保险启动员工父母赡养津贴计划,将这一关爱举措扩大到寿险营销员,目前每月为上万名员工父母发放父母赡养津贴。
2014年,阳光保险不再满足以一己之力促成公益活动,而是借助微信等新媒体作为活动参与平台,倾力打造了一起大学生公益品牌活动--“阳光飞轮”,意在联手全国各高校学子,重建公众对公益事业的信心。
凭借着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公益文化建设,阳光保险的荣誉室中摆满了各种奖杯、证书:百佳中华儒商、五十强人民信赖品牌、中国公益50强、中国金融企业慈善榜保险业突出贡献奖、2009中国节能减排贡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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