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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胡健
昨日(7月13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对农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各地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据了解,正常银行贷款的利息收入营业税率为5%。
河北某市农行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三农金融事业部”是农行根据股份制改革要求,为实施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专业化经营而采取的一种内部组织管理模式。事业部以县域金融业务为主体,在治理机制、经营决策、财务核算、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现在,‘三农’的贷款需求和过去有很大的差异。”前述农行人士表示,农户分散贷款的需求非常少,资金需求主要来自于合作社、大户,单笔平均融资金额也比较高。
央行年初发布的“2014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将研究扩大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深化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探索商业性金融服务“三农”的可持续模式,全面提升“三农”和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金融支农具有两个显著优势:一方面,具有放大财政资金的效应,撬动金融资金的放大效果可达5~10倍;另一方面,运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生产,有利于实行市场化运作和农民自主选择。
前述河北农行人士告诉记者,大规模农业经营,前期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资金,而信贷对这方面支持力度相对还不够,政策需要倾斜和引领。
此外,李文海还表示,在贷款利率已经放开的背景下,财政部调降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率,等于给了银行更多的利润空间,使得银行可以相应有能力调降涉农贷款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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