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接轨国际,由注册人根据实际自行厘定产品费率,根据业务需要使用注册语言。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记者 涂颖浩
为贯彻落实保险《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及上海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决定性资源配置作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及上海自贸区建设,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同意,上海率先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今日(6月25日)的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启动仪式上,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由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保险机构四类主体共同参与,形成监管部门依法授权、协会组织承办、第三方平台运营、市场主体自主注册的整体架构。
其中,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对注册产品进行程序性、标准化形式审核,以形式审核取代实质审核。同时,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注册协会航运保险产品条款。会员保险机构按照注册管理制度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活动,并根据相关规定自主使用完成注册的产品。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会长降彩石在会上表示:“航运保险注册制改革这一简政放权举措是重大创新,有利于国内航运保险的深度发展。协会将履行四个职能:建章立制;规范产品注册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代表国内航运保险产品与国外产品互认互通,推动国际化进程。”
裴光还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突出高效便捷,建立7×24小时电子化注册平台;突出接轨国际,由注册人根据实际自行厘定产品费率,根据业务需要使用注册语言;突出激发市场活力,允许新产品注册设置6个月保护期;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坚持谁注册、谁解释、谁负责;突出信息公开,通过电子平台全方位披露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人重大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并允许社会公众查询;突出风险可控,行业协会对产品进行复查、核查、处理,监管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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