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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陶力
上海国际电影节,作为国内唯一获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认可的国际A类电影节,在电影行业内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今年的上海电影节组委会已敏锐地观察到互联网加速与电影行业融合的趋势,首次举办“互联网电影系列活动,包括互联网电影展映、互联网电影产业投资跨界峰会、互联网电影上海高峰会和互联网电影之夜四大活动。
在BAT加速布局,逐渐完成闭环的境况,电影业呈怎样的发展趋势,是否像博纳影业集团董事长于冬所称的那样,BAT进入电影业1周年,建立了新的生态系统,产业未来格局已定?
电影公司:内容生产者是核心
去年,于冬在上海电影节上提出“打工”论后,一度在业界激起激烈讨论。
今年,于冬依然坚持这一说法。“应该说去年(上海)电影节后的这一年当中,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开始在电影产业进行整合性布局。这个布局,实际上是革命性的,(这一年)是电影产业深刻变革的元年。”
于冬认为,“(现在)很多电影投资商转向去拍短小的或短视频的,或是有粉丝效应的、逐利的影视作品。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整个中国电影工业水平的下降或者是停滞,没有人再去拍大片,没有人再组织强大的电影内容,去迎战好莱坞电影,去迎战院线荧幕市场全面升级之后的内容产品。”
不过,面对互联网企业越来越深入的布局,于冬直言,“互联网这一年的布局,我一开始也觉得恐慌,后来也没有觉得怎么样。我们不需要去建生态系统,我们要融入这个生态系统,要成为BAT这个生态系统的内容这一环。”
于冬现在还没选择好站队哪家互联网巨头。“没有选好站队的好处是版权在我手里,版权价格上升之后,谁给我价高,我卖给谁。”
与于冬有着类似想法的还有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光线传媒虽接受了阿里的投资,但王长田认为,内容生产者才是电影的核心,互联网公司和电影公司,不是谁给谁打工的问题,双方的产品都是面对所有的观众。“我现在没有任何一点感觉是在为马云打工。”
此前,有业内人士担忧,互联网巨头加入电影行业,将会削弱传统影视制作公司的竞争力。对此,王长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阿里巴巴跟我们是一家人了,当然(我)不会恐慌,即使其他的巨头进来,我也不恐慌。我们实际上都在为观众、电影打工,实际上再细分的话,其他的外围的渠道为电影的内容产品在打工,我们是内容公司,我们肯定不会恐慌。”
互联网企业:组合数据作用更大
近两年,大数据越来越成为一个时髦的名词,它对电影行业的影响简单概括起来,也就是帮助一部电影精准找到观众。对此,优酷土豆集团高级副总裁、合一影业CEO朱辉龙认为,随着电影在线付费市场在整个电影票房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互联网公司完全可以根据用户的个人兴趣、进行电影定制,在视频网站孵化出的生态圈里,很多青年电影人的不同类型作品都将通过电影在线付费市场中得到展现。
但在业内人看来,电影归根结底还是一个表达人们情感的产品,永远不会成为工业流水线产物。在营销和宣传环节引用互联网大数据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在立项和创意环节过度渲染大数据,则会影响艺术的独立性,甚至出现媚俗的艺术作品。
爱奇艺高级副总裁杨向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以目前大数据的成熟度,想要代替人做决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大数据要做的,是让人们在做决策时,能够具备更科学的工具。”
因此,大数据在目前阶段,更多是被利用到电影后期的宣传和发行当中。在蚂蚁金服国内事业群总裁樊治铭看来,经过组合的数据能使数据的力量成几何倍放大,为电影行业提供实质服务。当人们通过在线售票网站进行购票时,消费信息、地理信息都能够通过网络工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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